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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胜恶 ——100天马太福音第二十四讲
2021-08-30 1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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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胜恶

——100天马太福音第二十四讲

 

 

肆:主耶稣三年半的工作:(412-20章)

山上宝训(讲道集)(5-7章)

51-12 论福

513-16盐和光

517-20 律法的成全

521-26 自义没有出路/自以为义只有死路

527-32圣洁与婚姻

533-37 不可起誓

538-42 以善胜恶/不要以恶报恶

 

 

先读38-42节: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这段经文,比较容易被误解,关键是没有区别教导的原则性内容和教导的举例性内容。以致难以实践,被外邦人耻笑。

所以,我们要抓住教导的核心主题,从两个层面进行解释:

第一:本段教导的主题、重点、原则,是什么?(找出中心思想)

第二:本段教导的细节,实例,是命令式的,还是举例式的?有没有修辞或历史文化背景等特定含义?(正确应用细节)

 

先看: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这句话,记在:出埃及记2124,利未记2420,申命记1921节。

出埃及记21:23-25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利未记24:19-21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民数记19:15-21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这三处旧约的经文,无一例外,都是给当时的审判官量刑的指示,也就是说:这个内容属于司法律,属于执政者在解决百姓纷争和冲突的时候,量刑和审判的标准指示。

这三处经文,绝不是鼓励百姓自己去“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命偿命,以打还打”,绝对不是强调个人去报复、械斗、凶杀。这样目无国法,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中国的武侠小说,玄幻小说,以及如今的逆袭小说,都会宣扬这一种观念。民间数千年来,亦是如此。现在法律越来越完善,个人之间的报复报仇也越来越少,基本上都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解决的。)

 

我在第二十讲《律法的成全》中,特别强调过:

摩西律法,是神按照公义法则,颁布给以色列人的一整套信仰与生活的准则,是用于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一种方式。

他特别强调在治理社会时,要有:公正,公义,公平。也就是今天说的:依法执政,执法严明。

 

这样我们就一下子明白了。摩西律法中,吩咐那些审判官和执政者,要对施加了他人伤害的,予以对等的、公义的报应和惩罚。

也就是说,按照他对别人的伤害程度,让他受到应该有的惩罚。

这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命偿命,以打还打”,就是根据他们的罪行的程度,对他们进行量刑,进行审判和惩罚。

是由审判官、祭司和执法体系的人来实施的。并不是由个人自己去实施的。

 

 

我们又强调,主耶稣基督来,核心的使命是按照神的慈爱法则,实施救赎。

 

我们了解这个背景之后,再来看主耶稣的教导。就明白了: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

主耶稣强调的核心意思,就是对待恶人,再也不要像摩西律法所指示的标准,不再用公义法则对待他们的恶行。

那用什么方式?

以慈爱法则对待他们,给予他们以恩慈,以怜悯,以美善。因为每一位犯罪、作恶的人,都可以得到赦免,得到救恩,只要他们归向主耶稣。

 

这就是这段教导的主题、重点、原则。是中心思想,基本原则。

所以,这个“不要与恶人作对”,其实就是:不要以恶报恶。反倒以善胜恶。

 

罗马书的实践:

12: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2:18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12: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注: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12: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12: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主耶稣在讲道的时候,是以先知的职份讲道的。他的核心任务,是证明自己就是神所应许的救主,叫一切信他的,都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他的核心使命,就是藉着十字架上的死而复活,来成全律法所预表、预备,先知所预言的,神所预定的救恩。

主耶稣的教导,只针对个人的信仰生活,以及针对教会的某一些治理责任和使命。不针对治理国家和社会治安,也不发表时政观点。

主耶稣的一切教导和工作,都符合他救主的身份和职份,都和他救赎的目的一致,和神给他的这一次任务相称。

“传道,门训,赶鬼,医病和宗教分子的冲突”,都是完成这一任务。

在此以外的任何话,任何事,他都不说不做。

百姓非常希望他和罗马政府冲突,他绝不会随从和迎合。也从不责备那些在国家与政府层面的执政掌权者。

主耶稣极其严谨的恪守自己的身份,职份和使命。绝不越界。

 

所以,我们理解了,摩西律法中的这一段命令,原来是针对审判官、执法人员讲的。依“公义法则”。主耶稣则拿过来,针对所有个人,依“慈爱法则”。

我们要正确理解,主耶稣绝不是叫历世历代的审判官、法官或政府人员,不要秉公执法,主持公义,维护社会的治安。也绝不是纵容恶人,可以滥用罪恶、不义的方式,去欺负或欺压他人。主耶稣没有站在恶人的一边,替他们说话。

 

这样的总意,解释清楚之后。

我们再来解释,具体的细节。

 

这里的“恶人”,我们可以理解为:魔鬼的差役,恶势力,甚至有可能不是某一个人(单独的个体),而是某一种组织、团伙、某一类型的人。

有什么人敢于:

打人的右脸,就是凌辱他人呢?

想要告你,拿你的里衣,就是侵吞穷人的财物呢?

敢强逼你走一里路,就是欺负、欺压百姓呢?

敢向你索要或借贷,就是敲诈勒索呢?

 

最低程度,也是流氓恶霸或凶恶之徒。

最可能的就是那些黑恶势力,那些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的人。在主耶稣那个时代,法利赛人也想侵吞寡妇的财产。兵丁也要强逼百姓服役,替他们挑行李,或搬运物品。

 

 

——你觉得,一般的罪人和这里的恶人,在犯罪的程度上,一样吗?

(本质上都是罪人或罪恶之人。但在程度上,明显不同,是吧?)

彼得曾说:主啊,我是个罪人。

税吏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他们没有自认为恶人,但他们认识到自己有罪(得罪了神,违背了律法,达不到神的标准)。

 

 

这里的:“作对”原文字义是:1)反对2)抵抗(权势)

 

和恶人反对、抵抗恶的权势,就是“公义法则”。

不和恶人针锋相对,就是按照“慈爱法则”。就是以善胜恶。我们引用了罗马书1217-21节。

 

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不要和恶人作对”,只是主耶稣强调,要用“慈爱法则”待人。绝不是叫你任凭恶人胡作非为的

 

真理上,如果恶人迷惑人,传播异端,我们绝不可任凭他们。是不是?

启示录2:20-23 (推雅推喇教会)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像之物2:21 我曾给她悔改的机会,她却不肯悔改她的淫行。2:22 看哪,我要叫她病卧在床。那些与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们同受大患难。2:23 我又要杀死她的党类(注:“党类”原文作“儿女”),叫众教会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

 

哥林多前书5:13至于外人,有 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针对教会内部,治理教会的人,教会组织上的长老或牧师或负责人,应该把作恶的人赶出去。

 

加拉太书2:4-5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使徒行传15:1-2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15:2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我们已经看清楚了。在教会内部,或者在真理方面,我们必须刚强、勇敢地持守纯正,绝不妥协,绝不姑息纵容恶人。

 

所以,这里的“以慈爱法则”,以善胜恶,只是从“生活层面”。正如罗马书12: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这是一句当时流行的成语,意思是‘会使他羞愧交加,有如火烧的痛苦’。善待你的仇敌,因为这样会令他感到羞愧,领他悔改。)】

 

我们再看具体的实例:

5:39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我们再次确定一下,这些具体的内容,是主的命令,必须按照字面进行遵守呢?还是主讲道时的举例,必须按照正意(总意)来遵行呢?

这段教导的细节,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生活,举例说明在哪一些方面,要“以慈爱法则”待人,以恩慈待人。

所以,这些细节,具体的生活内容。不是绝对的命令,是不必也不应该按照字面的意思进行遵守的。否则,就会陷入生活的死胡同里面去了。

 

我们这段时间很细致地查考山上宝训,主的讲道集。已经看到了,主在讲道当中,都是针对当时的第一受众的实际处境和生活,进行教导的。主耶稣教导的核心目的,刚才提过,就是证明自己是应验和成全旧约律法和先知的那一位,是把神的标准带给我们。

 

主耶稣讲道的内容中,前面有原则,后面有举例。而举例的内容,都带着时代文化的背景。像我们在第十九讲《盐和光》,看到“无用的盐,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以及“城造在山上,点灯不放在斗底下”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生活。

在第二十一讲《自义没有出路》,看到“在祭坛上献礼物,或和告你的对头在路上,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断不能出来”等,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生活。

在第二十二讲《圣洁与婚姻》中,看到“剜掉右眼丢掉,或砍下右手丢掉”都是不能按字面的意思理解,必须按照修辞的意思,就是这句话的“正意”“原意”“实际要表达的意思”来理解的。

昨天讲的第二十三讲《不可起誓》中大量的例子,也根据当时的社会生活,我们中国人永远不会指着圣殿或耶路撒冷起誓。

后面还有大量的例证。

以上这些生活中的举例,都是无法按照字面的意思直接来遵行和实践的。

 

 

所以,这四个很具体很细节的说明例子,不可以按照字面的意思来遵行。更不可以当作绝对真理的标准,死搬硬套。

我们正确解释,是为了正确的用来指导我们的生命与生活的实践。

 

5:39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打人的右脸,就是凌辱他人。右脸被打,就是遭受凌辱的时候。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就是你的心不因为受凌辱而痛苦,挣扎,立时生出报复之心,诅咒的恶意。而且能够继续有足够的力量,以“慈爱法则”对待这种恶人。

绝对不是指按照字面的意思,真的转左脸来,你再打吧。更不是甘心乐意受人凌辱。

而是像司提反,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徒7:60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想要告你,拿你的里衣,就是侵吞我们的财物。

10:32-36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10:33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10:34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10:35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10:36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当时罗马的兵丁,常常欺负、欺压百姓。指受了别人的欺负、欺压。尤其是阶级层面的欺负、欺压。

(奋锐党人就整天想着报复,起义,推翻罗马政权。但这件事,不是主耶稣的任务,也不是主耶稣的教会的使命)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敢向你索要或借贷,就是敲诈勒索,借去是不会偿还的那种。

 

如果在一个遍地黑暗,恶人横行,毫无公义的世代,甚至逼迫的年代,像中国的文革期间,像许多黑恶势力盘踞的环境下,主耶稣告诉门徒:面对这些不公、不义、侵害、欺压、凌辱,你仍然要以善报恶。

这些句子的格式相似,上半句是恶人的主动侵犯,下半句是你,属神之人应该有的回应。这些回应,都是那些恶人不配得的,不当得的,不该得的。这些回应,都是你,属神之人的舍己,谦卑,忍耐,宽容,良善,恩慈的表达。这就是“慈爱法则”。

我们都在神的“慈爱法则”里,得到了本不配得,不当得,不该得的救赎。都是神的爱子主耶稣的舍己,谦卑,忍耐,宽容,良善和恩慈的表达。

所以,我们也要照着主的生命和榜样而行。

这些总体是被动的情况之下。(下面43-47节,是主动的情况之下,更深入的:要爱仇敌,为他们祷告,祝福

 

主耶稣这样教导,自己也这样实践。他是道的完美实践者(惟独他完全活出了道的标准,达到了父神的一切要求)。

他藉着舍己,走十字架的路,成全救恩。

在面对祭司长、公会的逼迫、殴打、凌辱、抢夺和欺负时,作为神的独生爱子,他是:

53:7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并且,在钉上十字架之后,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路23:34

 

以慈爱法则待人,是基督里的生活原则。无论他是普通人,还是恶人。是与我无关的恶人,还是凌辱、抢夺、欺压、敲诈我的恶人。主教导属于主的人,要等候神的伸冤和审判。你始终活出你的义,彰显你的善。

 

若像彼得那样,抽刀对抗,砍了大祭司的仆人一只耳朵,只会死得更惨,死得更快。而主耶稣花了三年半的精心栽培和训练,等着彼得去传道的工作,谁来做呢?

面对逼迫或黑恶势力,逞一时的忿激,行报复的事,本是魔鬼的诡计。我们要做的是更大的事,更美的事,更荣耀的事,更高的事,就是神吩咐我们去救人,去使人成为主耶稣门徒的事。

所以,主耶稣在被卖被捕的那一夜,还医好大祭司的仆人马勒古,并且保护彼得,未被抓捕。(约188-11;路2250-51

我们尊贵、荣耀的神儿女,有神拣选和托付的贵重器皿,岂可和那些作恶之人,拼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呢?

 

 

总结

在面对恶劣环境下的恶人的:凌辱、侵夺、欺压和敲诈,我们除了在“当时”被动的,以慈爱法则待人,不以恶报恶。

还需要在“平时”,有坚定的信心,和坚持到底的忍耐。

切切仰望我们的神,并且迫切祷告,求神拯救我们,脱离那一些环境的试探(试炼)。使那些不至临到我们和我们的儿女。

 

 

应用:辨析:

——提问——

A如果恶人是一个人,或一小伙人,在“当时”,我是不是可以正当防卫?

——我认为完全可以。无论法律或人性,都证明可以正当防卫。但注意,不要防卫过度,在人家逃跑或什么的情况下,还敲打导致死亡等等。

 

B如果恶人是一个人,或一伙人,在“平时”,我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托朋友,或找一些同伴,去夺回或拿回他的敲诈,侵夺之物,去讨回公道。

——我认为完全可以。只要不是以恶来报恶。我们不是愚昧人。我们在正常的社会环境里,必须懂得用正常和正当的方式,保护和维护自己的正当和正常权益。

——当然,这里的“度”要把握好。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对方也不一定是恶势力,我们觉得受了欺负和凌辱,有一些事情,先反思,先祷告,或者先问问教会的牧师与传道,或长老或组长。不必急着找对方吵架,要个说法。

 

C——有一些弟兄姐妹,都属于同一个教会,但出现生活方面的纠纷(不是真理信仰方面的纠纷),也大打出手,或彼此告官,打官司,这个是圣经明文规定,不应该的。

(林前6:6-8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8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这些事情,比如经济纠纷,第一原则,是找教会的领袖,长执会,来解决,来调解。但如果无法协商,而且侵害重大,我个人也同意,到最后一步是可以主动打官司,找法律途径的。这不是以恶报恶。具体情况和具体的处境,要根据各人的身量以及所处的环境而选择。

 

 

——在微不足道的事情上,受了欺负,按照中国古人的教导,也是忍让,宽容,不必斤斤计较。何况基督里的教导。

 

 

D——曾经有人批评使徒保罗,在使徒行传记着他的被捕和审讯过程中,自我太大,肉体太多。就是使徒行传21-28章所记的。

比如保罗责备大祭司(大祭司吩咐仆人打保罗的嘴之后),以及利用公会的人,有一半撒都该人,一半法利赛人,而自称是法利赛人,引发公会的人自相纷争(231-6),以及保罗用罗马的户籍,警告百夫长不要乱来,避免被毒打(2225),以及保罗得知犹太人的毒计之后,强烈要求向凯撒上诉,得以彻底摆脱犹太人无休无止的控诉和暗杀纠缠(2510)等等具体的方式

——你认为,这种批评正确吗?

 

E——你认为,在遭遇逼迫或恶势力的侵害时,一味地顺服、一味地配合对方,真的是神的标准旨意吗?(听从神,不听从人,是应当的)。(灵巧像蛇,和驯良像鸽子,就是要智慧,聪明。除了不可作恶,在不涉及恶的许多事情上,我们要灵活,智慧,巧妙的运用,来保护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更多的侵犯)。

 

——我刚刚信主的时候,非常相信主的话,也愿意顺服,凡事遵行。那时,读圣经,读到这段经文,以及类似的一些经文,不懂得区别真理的原则,和生活细节的举例。我以为,只要恶人来侵夺,就不可以反抗,不仅不可以反抗,还要主动的,甘心乐意地,受他的欺负和不公。

那么,问题来了。万一有人来抢我们家的房子,我们也任凭他抢去。那,我们住哪里去呀?我自己,还信心好,可以随便住。可我父母住哪里去呀?

——这些问题,曾经实实在在困扰着我。

可见,把主的教导,讲的纯正、全面,按照正意。而不按照一些片面的,私意的,错误的解释,是何等的重要。

我们要完全遵行主的一切教导。但必须按照正意来遵行,而不是按照错误的解释和遗传的偏面。】

 

 

F——你现在愿意以“慈爱法则”对待那些伤害过你,欺负过你,凌辱过你,敲诈过你,侵夺过你的人吗?无论他是谁。(尤其是你的丈夫,你家里的人)

 

 

G——最后一个问题——

你觉得基督徒在社会上,能不能培养儿女或家族,身居高位,使他人不敢欺负,不能侵夺呢?

——可以。当然可以。(像宋氏家族,父亲宋耀如,曾任牧师,又经商)

但如果出卖信仰,妥协真理,逃避基督的义路,贪图今生的荣华富贵,就不可以。

——再说一句,即便做到主席,或总统,也有可能被人欺负、侵害与凌辱,你看历史,就知道了。

 

最稳固的身份和荣耀,还是在主耶稣基督里。

 

总结:

我说过,主耶稣的教导,关键是提供真理的标准、原则和方向。具体细节的内容,是由使徒的书信去补充,由教会历代的牧师去按着正意分解,照圣经的标准,和圣灵的光照指导,在每个世代,根据这个世代的现实生活环境,做出正确的按时分粮的牧养。

 

你的生活,必须按照主耶稣基督的教导。但你的实际方方面面的具体的行动,根据你现在的属灵身量(婴孩,少年人,父老)。

因为新约的教导,不是律法,也不是教理规定,不是死板的僵化的条文。而是一种活泼的生活方式。对具体的生活,尤其是细节,是不作任何规定的。这就是智慧。让每个世代的每个教会与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身量和处境,依照真理的原则,顺从圣灵的引导,遵循教会的牧养和教导,结合全方位的智慧,来活出神喜悦的长大成人的圣洁和得胜。

 

而不再像法利赛人一样,对具体的规条都遵守了,而对核心的原则,就是基督里的义路,却偏离很远的宗教徒。

 

 

 

2021.2.2   王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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