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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工学士II:哥林多前书 第九课|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2021-02-24 0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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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于良院:圣工学士II:哥林多前书 第九课|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原创 张得仁牧师  良院  今天

圣工学士II哥林多前书张得仁牧师
哥林多前书
张得仁牧师
第九课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7:25-38)
哥林多前书09.mp3
来自良院
00:0029:2
前言
A.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相关议题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的意见是“其实不结婚也是一种选择”,我们是否需要常常帮人凑合而鼓励婚姻是第一选择?合乎圣经吗?……

B. 一般的认知—独身就是不好!
因为—
1. 创世记2:18告诉我们,亚当需要配偶:“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a. 由1:1直至此处都是“神看着是好的”,现在神却指出有些“不好”。

b. 此处出现了圣经第一个“不好”。

c. 亚当没有埋怨“独居不好”,乃是神主动认为“不好”。

d. “不好”可指:“不可靠”(撒上29:6)、“不智”(撒下17:7)、“不健康”(箴25:27);此处却是“不完整”、“不完美”的意思;就如天上没有天象飞鸟,海里没有各种水中的生物,或是地上没有人和走兽那样“不完美”。

e. “独居不好”(不完整)和神的形象样式有关。创世记1:27记载神“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但2:18只有“男”,而没有“女”。

f. 所以,“独居不好”再次显示人要和别人交往,因人是“群体”(或“社会性”)的生物。

g. 神既然创造了人,自然知道他的需要(祂比人更清楚);神不但发现了亚当“独居不好”这个问题,且采取行动解决,以致“不好”可以变为“好”。

h. 当然,亚当“独居不好”,另一方面他需要配偶帮助他完成神的使命,就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1:28)。

i. 就今天的应用来说,不能以亚当经验当作原则应用;今天我们可以没有结婚但却有团契!而“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字面意义之使命也已实现。

2. “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下),这句话含意甚广:
a. “我要”乃是神采取主动。

b. “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最“直接”的解释是夏娃“帮助”亚当完成神给他的使命,就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1:28)。这解释和下文“二人成为一体”(创2:24),以及“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创3:16)吻合。

3. 历史的由来
a. 马丁路德认为独身既无需要,又不神圣。他拆除教士和平信徒之间的藩篱,反对教士阶层过特别的生活、恪守特殊的信仰及道德标准;而迫令教士结婚,正是将他们平民化的重要手段。马丁路德还以身作则,脱离修道院还俗后,与一位前修女结了婚。

b. 天特会议认为婚礼是七大圣礼之一:婚姻是一个圣召(vocation),目的是更有效地事奉神。

4. 现象
教会偏向鼓励信徒选择婚姻,可从出版看出端倪。基督教有关婚姻家庭的书籍多如牛毛,但是要找一本教导人如何过单身的生活的书,实在不容易。就是找着了,你会发现多数的书,都假设守独身的信徒是女性,所以对男性来说,如果你想要找一本书讲解男性独身生活的,差不多是完全没有资料。

C. 保罗从头到尾都避免说"独身"更高尚!
(参莫理斯:《哥林多前书》,校园,页122)
在论及寡妇再嫁的事上表达,若能保持不再嫁是“更有福气的”!保罗也说到独身和结婚都有所要面对的难处,都需要神的恩赐。今天教会多单身的弟兄姊妹,许多热心的基督徒也很热心要撮合,但却忽略了神也给人选择独身的自由(参周同培:《问题教会‧教会问题》,大光,页66)。许多原本可以选择独身的人大感压力。另一方面来说,今日有许多传道人以为只要讨主喜悦就可以将家人放在一旁,这段经文也给我们提醒—有婚姻关系的,就要让配偶喜悦!

一.弄清楚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钥匙
A. pathenos在哥林多前书7章的翻译
pathenos 出现的次数共15次(“童女”7次、“处女”3次、“女儿”3次、,“童身”1次、“童身的人1次”)
1. “论到童身的人……”(7:25)《新译本》译作“关于独身女子……”

2. “处女若出嫁……”(7:28)《现中》译作“未婚女子”

3.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7:34)

4. 7:34《新译本》译作“这样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守独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让身体和心灵都成为圣洁;但结了婚的妇女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丈夫的欢心。” 

5.“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 (7:36)“至于那已经订了婚却决定不结婚的人,如果男的觉得对女的有不适当的行为,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欲,觉得应该结婚,他们就结婚好啦;这样做不算有罪。”(《现中》)“如果有人认为是亏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他觉得应当结婚,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这不是犯罪;他们应该结婚。”(《新译本》)

6. “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7:37) 《现中》译作“未婚妻”,《新译本》译作“女朋友”

7.“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7:38)《现中》译作“未婚妻”,《新译本》译作“女朋友”

B. 四种解释
1. 未结婚的女儿(和合本):结婚权操之父母

2. 守独身的人(7:1-2已提过未结婚的人了;且7:34保罗用“未婚的”这个字暗示尚未嫁娶应是指已有对象而尚未嫁娶。非single而是unmarried!)

3. 属灵的婚姻(没有性关系;一女子与另一男子成为属灵的兄妹):第四世纪才有!

4. 订了婚的人是否要结婚?(陈济民)

C. 个人看法
个人比较倾向陈济民院长和张永信牧师的意见,即pathenos是指订了婚的“未婚妻”。(参陈济民:《哥林多前书研读手册》,中神,页45-47;张永信:《哥林多前书注释》,宣道,页226-239)所以本段是在谈“未婚男女的抉择”(7:36-40),而且7:36暗示是指已有婚约者。
有人提问:已经订婚可是应否结婚?!

1.  现代中文译本
“至于那已经订了婚却决定不结婚的人,如果男的觉得对女的有不适当的行为,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欲,觉得应该结婚,他们就结婚好啦!〔或译:至于一个跟他守独身女儿的关系,如果他觉得待自己的女儿不合宜,女儿已经过了结婚的年龄,他就可以照自己的意思做,叫她结婚。〕这样做不算有罪。” 

2. 新译本
“如果有人认为是亏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他觉得应当结婚,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这不是犯罪;他们应该结婚。”

二.在末事的角度下思想婚姻
保罗针对问题回答说:不结婚更好!

A. 因为我们处于末世,一个艰难的时代
“因现今的艰难……”(7:26)
“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7:29) 

1. 既然我们生活在末世的时代,现今历史次序要来到终结。现今生活只能是暂时性的,今生任何的建设至终要拆毁。在这个末世观下,婚姻如同其他“世界的样子”,都将要成为过去。如今时候已经不多了(7:29),因此要把注意力放在最紧要的事情上。“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7:29-31)既然现实是这样,我们当然就必须考虑到底还要不要哀哭、快乐、置买为业、使用世物,也就因此需要考虑要不要娶妻。

2. 保罗可没有说,面对这个问题,唯一的答案是不要。他只是说,他愿每个人都应该谨慎考虑:世界将要终结的现实。当诚实的面对这个问题,他自己的答案是“不要”。如有人要请教他的意见,他会对你说:“最好不要嫁娶”。

B. 婚姻使人在服事神的事上分心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7:35)

1. 基督第一次来已经引进神的国,在圣灵的带领下,他盼望末日来临的国度,因此今天他就努力学习要有基督的模样。在现今他就像个“客旅”般活于此地。故此,从天国事奉的目的来说,选择单身最为合宜,因为这种的生活形式最没有干扰,不会分心,也没有限制(7:35)。

2. 看看保罗在5:22-32讲解夫妻之道,就知道他对婚姻生活有相当崇高的要求,并且认为良好的婚姻,需要双方付出很大的努力和代价,彼此取悦,相互照顾。此外,无论夫妻的关系多为亲密,现实的婚姻不时还是会出现问题,需要费尽心机去解决。考虑了以上种种的因素后,如果人要尽心、不受干扰的事奉神,他觉得最好是不要结婚。他说:“我愿你们无所挂虑。”(7:32)保罗没有说照顾配偶、夫妇彼此取悦,是件麻烦和负担很重的事。只是,天国既然已经临到,地上的生活又总是艰难的,婚姻固然有其优越之处,但是若要专心等候神的旨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不结婚为妙。

C. 马太福音24:19
“当那些日子,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可13:17)有一个家庭是不简单的事,特别是社会艰难时更不容易。

D. 婚姻使人在服事神的事上分心
不能专心事奉主而需要有所牵挂。(7:35)

E. 但保罗也提出独身的危机—淫乱!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2)

三.叫妻子喜悦的服事观(7:32-35)
1. 今日有许多传道人以为只要讨主喜悦,就可以将家人放在一旁。这段经文也给我们提醒:有婚姻关系的,就要让配偶喜悦!

2. 最重要的,保罗不仅接受婚姻是一个合法的选择,它更是指称婚姻是一个恩赐(charisma,7:7)和一个呼召(klesis,7:17),因此婚姻的事需要非常谨慎。(但是,教会一些人士为了强调单身是“特别的”选择,婚姻是“正常的”的选择,就把保罗的教导倒转过来,指称单身是恩赐和呼召,却故意不提婚姻这个崇高的本相。)

四.未婚男女的抉择(7:36-40)
1. 注意性欲问题

2. 结婚不是犯罪

3. 不结婚更好

4. 陈济民:独身比较好,能专心服事!由于多数人没有独身恩赐,所以强调独身反而导致犯罪。

5. 虽然保罗本身认为,单身是比嫁娶更好的一个选择,但是他在哥林多前书6-7章从来没有禁止人嫁娶。他只是一而再的强调自己的选择是单身。因此,保罗不把婚姻看为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命令,或是一个必要的约束。一方面,保罗明显的要避免信徒误会他吩咐他们都要去嫁娶;另一方面,他很小心的表达,自己盼望信徒会偏向选择单身,但他却不要信徒以为他吩咐他们选择单身。

6. 单身不是一件羞耻的事。反之,按圣经的传统,单身绝对是一件荣耀的事,特别你是为了更专心服事主而决定单身的。我希望你就像某位姐妹说的:“我真的以我的单身身份为荣!”

7. 作为新约的信徒,寻求婚姻的配偶不应该是你生命优先的事,你必须要常常记得,只有一件事:寻求神的国和祂的义。

8. 首先考虑单身的可能,然后才考虑结婚的可能。先确定最自然和最理想的选择是单身;除非有特别的情况和强而有力的理由出现,比如说神有呼召和赐下足够的恩赐,才谨慎的推翻单身的决定。

往期回顾
第一课|概论
第二课|令人惊讶的开场白!
第三课|教会问题与问题教会
第四课|属灵的圣经观
第五课|属灵的事奉心态
第六课|这样的事,连外邦人中也没有
第七课|大胆狂徒—威武
第八课|十字架的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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