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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与神性不可分!
2020-12-13 08: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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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主脚踪
【思考】驳斥新异的道理,“重生”或“永生”是什么意思?
    当今有一种新异的理论:“基督徒重生的生命,不是上帝的生命,也不是基督神性的生命,是基督人性的生命。”说出这种观点的人,不知道他所根据的出处,难道上帝的生命与基督神性的生命有区别,难道基督的神性生命与基督的人性生命完全分隔开来?在《约翰福音》第三章,主耶稣与尼哥底母论“重生”谈话中,很显提到“重生”或“永生”的真理。“重生”在原来的意思是指从上面生,或再次生的意思;“永生”在原来意思是指永恒,没有终止的生命。这个生命就是指被基督救赎而来的上帝的生命。我们有“永生”是指我们拥有上帝永恒生命的本质(上帝的属性有两方面:①与我们共有的属性;②与我们非共有的属性)。我们有上帝的生命,是指上帝所赐给我们与祂共有的属性:有慈爱,公义,圣洁,信实等。在《以弗所书》第四17-24节和《哥林多后书》第五章17里都有很清楚的教导。我们在基督里被救赎或被新创造,就是将我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永生”或“重生”并不是指拥有基督道成肉身的外貌,不是指基督外表的行为,而是指基督内在的生命,是上帝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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