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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主犹大底马,能证明信徒会灭亡吗?
2022-07-11 07: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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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牧师:(1)卖主的犹大
有人想要以此证明信徒有可能灭亡:因为犹大原是跟随主的门徒,最后出卖主而灭亡。其实,犹大从一开始就不是真信主,他以错误动机来跟随主,他是个贼,常偷窃钱囊中的钱(约12:6)。他根本不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不然他怎么敢出卖主呢?后来懊悔,是因流无辜人之血而良心责备自杀,而非悔改,显明一点也无真信心。他是灭亡之子,属乎恶者(约6:64,17:12)。

(2)保罗的同工底马
   底马原是保罗亲密的同工,因为贪爱现今的世界,离弃了保罗(提后4:10)。有人引用底马,来证明真信徒有可能背道灭亡,这是糊里糊涂的说法。因为“撒种的比喻”(太13章)已经说明:有些人的信心只是暂时的“相信”,并非真实得救的信心,没有结出真实得救的果子。撒在路旁的、石头地上的、荆棘里的,都只是表面相信而已,经不起患难考验。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一2:19)。
   底马离弃了保罗,不能证明他原先是重生的选民,只能证明传福音、行神迹的人,也不一定是重生得救的人。犹大与底马的例子,正是主耶稣在马太福音7:21-23所说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虽然他们奉主的名传道、赶鬼,行许多异能,却是主从来不认识的人,是作恶的人。但神的选民必会从心里遵行他的旨意(腓2:13;来13:20-21),蒙主保守坚忍到底。

(3)希伯来书所警告的一些人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来6:4-6)
   这是亚米念派常用来反对“圣徒的坚忍,永蒙保守”的经文。他们说这里所指的五项叙述,是指重生得救的信徒。然而上下文(来6:7-8)用“田地”的比喻正是旧约常用的“圣约”架构(例如赛5:1-5,7:23-24;耶44:22),显示此处所说的是“约民”(与神有立约关系),并非“选民”(因为选民永不灭亡)。仔细查考这五项叙述,也只能证明他们是“约民”,若是背道背约,则结局悲惨。
   “已经蒙了光照”是指听到福音的人,此动词用来指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9)。“尝过天恩滋味”与“尝过善道滋味”,是表示得到了神的恩典,听到了真理,例如旷野中的以色列人吃过吗哪,听过摩西教训;群众吃饼得饱,听到主耶稣的教导。“觉悟来世权能”,希律王听到施洗约翰讲论,心存畏惧(可6:20):腓力斯听到保罗讲论将来审判,甚觉恐惧(徒24:24-25)。“又于圣灵有份”,那些奉主名传道赶鬼行许多异能的人,在旷野中行走的以色列百姓,是与圣灵的工作有份(赛63:10-14)。总之,有这五项经历的人,是经历了神的恩典(听到圣道,经历神迹),与圣约中的恩典有关,然而并不能证明他们一定是重生得救的选民。犹大与底马是有这五项经历的人,但是却没有真正重生。
     所以,此处所指的那些有这五项经历而后来“离弃道理”之人,明显是背道背约之人。在接下来的6:9-12立刻说明:选民不是这样的人,乃是“亲爱的弟兄,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第9节原文直译“但是我们深信,论到你们,亲爱的弟兄,你们胜过他们,并且是属于得救”,读者参照英译本ESV也可明白和合本译作“近乎得救”的原文,并非指“接近”得救,乃是“属于”(belong to)得救。“你们的行为强过(胜过)这些(那五项叙述)”,显示这五项叙述所说的,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是重生的真信徒。
  希伯来书作者接着在10-12节说明真信徒所结的果子:“行为和爱心”,“满足的指望(原文作‘满有确据的盼望’)一直到底”,“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这清楚表明:4-8节指的是“约民”(没有重生的人);而9-12节指的是“选民”(重生的圣徒)。所以,4-8节是提出对约民中背道者的警告,并非说选民有灭亡的可能,因为9-12节是向选民说明“圣徒的坚忍,必蒙保守得救到底”。

    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31)
    这段经文说明“得知真道以后,故意犯罪”的可怕结局,将要受何等的刑罚。这显然是指约民,后来离弃所知的真道;这也是6:4-8所说的那些人,例如旷野中倒毙的以色列人,新约里的犹大与底马。因此,不能以此经文作为选民有可能灭亡的证据。亚米念派误解此段经文所提到的“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原文直译作“人……将立约的血当作平常,他是藉此约成为圣洁”。希伯来书作者以旧约“立约的血”(出24:8)说明此人与神有立约的关系,摩西将立约的血洒在以色列百姓身上,将他们与世人分别出来。这并非保证当事人是真正得救的选民,因为这些百姓大多数因背道行恶而倒毙旷野。

“成为圣洁”此动词的基本含意是“分别出来”,就是“被分别为圣”。所以,在西奈山与神立约“成为圣洁”的百姓,是礼仪上成为圣洁,并非保证他们的生命是圣洁。正如旧约藉着献祭得洁净,只是在礼仪上圣洁而已。哥林多前书7:13-14使用同一动词“成为圣洁”说到“不信的丈夫,就因(信主的)妻子成了圣洁”,这丈夫仍是不信的,却因情愿与信主的妻子(与神立约者)同住;这样的人在神的眼中被分别出来,与其他人不同。所以,外表“成了圣洁”的丈夫是“被分别出来”却仍是不信;何况与神有立约关系的“信徒”(受洗加入教会者),更是礼仪上“成为圣洁”了。然而,礼仪上成为圣洁的“信徒”,不一定是真正蒙主宝血洗净的圣徒。所以,希伯来书10:26-31所说的“成为圣洁”的人却故意犯罪背道,是指“约民”,并非“选民”。
    希伯来书作者接着在10:32-39说明“选民”必会坚忍到底,得着应许(36节),并且清楚宣告“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就是26-31节所说的约民,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就是32-38节所说的选民”。
     结论:这些例证背道者的经文,如同前面所说,并非是要证明选民可能会灭亡,真信徒无法坚忍到底。乃是指明假信徒暂时的信,虽然是约民,但结局是背道沉沦。并且要选民儆醒,省察自己的信心,倚靠主的保守坚忍到底,享受“永蒙保守”的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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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1 07:46:37
       《威斯敏斯特信条》说到重生的信徒“不可能全然或最终从神的恩典中堕落”,因为他是在恩典之约里,有圣灵的内住。若非如此,则信徒必然会跌倒堕落,因为在他自己里面没有任何能力,可以保证自己坚忍相信到底。

      正如《多特信经》5章3条所说的:“因为仍有罪存留内住在信徒里面,加上罪恶与世界的试探,那些悔改归正的人若倚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持久在恩典的状态中。然而,神是信实的,已经赐下恩典,必定怜悯地坚固他们,大能地保守他们在恩典中,直到末了”。

       信徒永蒙保守 ——从圣经看“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2017年01月号(总第63期), 期刊, 本期推荐文章

      信徒永蒙保守 ——从圣经看“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文/吕沛渊牧师
       信徒永蒙保守”此既宝贵又赐人安慰的真理,使重生的信徒有永生的确据。这是自从早期教会直到如今的正统信仰,是救恩福音的核心要项。

       但从第四与第五世纪的“伯拉纠派”(Pelagianism)兴起传讲“人本思想”的异端,

       否认信徒有得救到底的确据,此种谬论就在教会中兴风作浪,直到今日。

       经由奥古斯丁著书指明伯拉纠派的错谬,主后431年的以弗所大公会议,定伯拉纠为异端。

       然而,“半伯拉纠派”(Semi-Pelagianism)承袭伯拉纠思想,略加修改,发展成“神人合作说”,

       成为中世纪天主教会的主流信仰。

       直到今日,天主教会的官方立场仍未改变,仍教导信徒要靠自己努力,配合神的恩典,到临死前功过相抵,经过临终告解礼,才可能知道自己是否得救。

    “信徒永蒙保守,必定得救到底”的教义,在《威斯敏斯特信条》第17章中有清楚扼要表白:

    “凡神在他爱子里收纳,并且藉着他的灵有效的选召而成为圣洁的人,不可能全然或最终从神的恩典中堕落,反而必在此恩典中坚忍到底,永远得救。”(腓1:6;彼后1:10;罗8:28-30;约10:28-29;约一3:9;5:18;彼前1:5、9)


       此段叙述破除了人们对于所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错解与滥用。

      《威斯敏斯特信条》指明:“信徒永蒙保守”绝非“一个人一旦信主受洗,就可以为所欲为,认为自己是选民,得了“犯罪许可证”,任意妄为也会至终得救。相反,真正重生的信徒,乃是在神的恩典保守中,靠主恩典坚忍到底。因为“恩典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21)。圣徒的坚忍,是在持续不断的成圣过程中争战,持守诫命与真道,因为主耶稣的恩惠一直与圣徒同在(启13:10,14:1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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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大能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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