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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声教导中关于成圣观的探讨
2022-11-27 09: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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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声教导中关于成圣观的探讨
第一章 前言
倪柝声为近代中国本土神学界影响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华人界第一个具影响力的本色化教会。他留下来的文字著述丰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说是《属灵人》[1]。这书所提出的三元人观的想法,虽然引起了赞赏与批评两面的评价,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响中国教会的神学观。虽然《属灵人》是论及系统神学中的「人论」的著作,但是其中涉及几个重要问题:人的堕落,罪的权势,人陷在罪中的挣扎,信徒如何追求圣洁,过得胜的生活,这些内容都与救恩论中成圣的主题密切相关。

笔者曾经在论坛上与国内基督徒讨论,天国与神国的意义、得救与得胜的异同、以及律法在新约时代适用性等问题,发现许多发生争议的对象都受到倪柝声教导的影响。因此对倪柝声教导中关于救恩论的探讨产生兴趣。特别是他的著作中关于成圣的主题,是从三元人观出发,带着他个人属灵经历去论述,与福音派其他教会的成圣观比较,具有独特之处,值得花功夫去研究。

当今的世代受到后现代思潮的影响,较为注重个人主观的感受,对于成圣的追求的缺乏兴趣。常见教会推动事工时,追求立竿见影的果效,较忽略需要长时间投入心力的属灵操练,成圣的教导是在讲道中较少被听到的。城市新兴教会中流行恩典福音,他们主张信徒得救之后,罪已经完全得到赦免,即使犯罪也无需再认罪。这种想法受到被罪咎所困的人极大的欢迎。主张恩典福音的教会一般较强调因信称义,却不鼓励信徒追求成圣。恩典福音对成圣的看法与与倪柝声的教导南辕北辙,但有趣的是双方对律法在新约时代适用性的态度却十分相似。

本文有兴趣探讨倪柝声教导中关于成圣问题的看法,特别是他以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鼓励基督徒随从灵的引导,抛弃魂与体的缠累,追求圣洁的生活。同时也会分析它与改革宗成圣观的异同,并分析倪柝声著作中律法对今日信徒的适用性。

第二章 以三元论为基础的救恩观

第一节 救恩的需要

倪柝声所主张的「灵、魂、体」三元人观主要受到弟兄会、与敬虔派中的神秘思想的影响,其中代表性的人物为宾路易师母、达秘、及慕安得烈等人。 [2] 他主要的想法就是,将「灵」与「魂」分开看待,强调「灵」的崇高与圣洁,并视「魂」和「体」为败坏的,必须将其治死,才能让人的灵得释放。 [3]倪柝声救恩观就是建立在三元人观之上,他按照罗马书六到八章的解经,把救赎过程描述成:灵的重生、魂得更新、身体得赎。 [4] 他同时也将救恩的经历分成三个进程:已经成就的救赎、现在进行的拯救、与将来成全的救恩。 [5] 这与罗马书描述救恩的过程:称义、成圣、得荣耀,相符合。本段先简述倪氏对于救恩整个过程的想法,再进一步详细讨论他的成圣观。

人被造的灵、魂、体

倪柝声认为,在神创造人时,就已经赋予人类灵、魂、体。他引用创世记的经文:「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来支持这想法。他认为神用尘土造出来的就是人的「体」。当神将「生命气息」吹进人的鼻孔的时候,人就有了「灵」。倪柝声清楚地指出,此处的「灵」并非「圣灵」。当人的「体」与「灵」接触的时候,就生出了人的「魂」。 [6] 其实原文的לְנֶ֥פֶשׁ חַיָּֽה 和合本翻译成「有灵的活人」存在误导性,更好的翻译是「活的生命」或是「活的魂」。神的原本的创造都是美好,没有灵、魂、体的高低之分。如果按照人的功能分成灵、魂、体并无可厚非,但是将其分别高低,高举灵、贬低魂与体,其实把人的看作是互相抵触的三个部分,与圣经原本整全的人观不合。 [7]
灵的功能

   倪柝声描述人的灵具有三个主要的功能:良心、直觉、交通。对每一种功能的定义分别描述如下:
  • 良心是圣洁显明之处:「良心的功用,不只是在我们事错以后,才来责备我们,叫我们悔改;如此,就良心的用处并不完全。就是当我们还未动静之先,正在考虑我们的道路时,我们如果想到圣灵所不喜欢的方面时,良心立即会同直觉题起抗议,叫我们立即觉得不安。」[8] 重生前良心如被烙铁烙惯了一样,对罪没有反应。重生之后,良心叫人悔改的作用恢复原来被造时的敏感度。不再是麻木不仁,而是愿意顺从圣灵的责备,对魂发出警告。
  • 直觉是灵的知觉:「圣灵就是借着这个灵的直觉,来表明祂自己的意思。我们平常所说的受圣灵的感动,不过就是圣灵这样的在我们的灵中作工,叫我们在直觉上明白祂的旨意而已。」[9] 重生前,与神相通的直觉被拦阻,对神的话无动于衷。重生后,领受圣灵引导的功能恢复了,信徒可以亲近神,领受圣灵的警告与鼓励。
  • 在最深处与神交通:「人要敬拜神,要与神交通,必须有与神相同之性质才可以。……未重生者-灵未复活的,和已重生而不用灵来敬拜者;都不会与神有切实的交通。我们与神的交通,是在我们全人的最深处,是在比我们的思想、感觉、和主意更深的地方,是在直觉上与神交通的。」[10] 重生前,敬拜只是无感觉的外表仪式。重生后,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与神的关系亲近,因此从灵里能够发出对神的敬拜赞美。
魂的功能

三元人观的特点是把灵与魂分开看待。对魂的描述占了倪柝声在《属灵人》这本著作中的主要重点,略述如下:
  • 倪柝声基本上与传统的想法相似,视魂为人格,构成人格的要素为意志、心思、与情感。
  • 他详细叙述灵与魂的分别主要的目的不是在认知上的区分,而是要凸显出高低的差别。他认为分辨灵和魂是灵命成长的关键,并能够带出正确的成圣途径。 [11]
  • 他认为,魂的三个功能之间还是存在阶级之分,魂中的情感是受轻视的。心思也同样被贬低。唯有意志受到青睐,是魂的功能中唯一得到高举的。他认为人的堕落是由于意志错误的抉择;在得救上,人也有决定性的责任运用意志对灵作出反应。 [12] 他的这种把灵与魂的功能强行切割,并排高低的做法,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 [13]
人的堕落的景况

在讨论救恩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人在堕落之后,需要拯救的景况。倪柝声认为,人的堕落是源自于始祖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当始祖受骗吃分别善恶树的时刻,是体在引诱魂去贪恋肉体的情欲。始祖的魂里的情感意志因为贪恋体的诱惑而动摇,因此魂升高,而灵的生命下降,失去了对神的知识,如同死亡一般。 [14] 由于人堕落后,原先创造的顺序已经混乱:灵死亡,受到魂的管治,魂则受到「己」的管治,体则受到的私欲的污染,进而全人堕落,以致行出各种罪恶。

他用一个比喻来描述灵、魂、体之间的关系。灵就像是主妇、魂就像管家、体就像仆人。三者存在高低阶级之分,在堕落以前,指挥的权柄是从上到下,灵指挥魂,魂再管制体;但是堕落以后整个管制权柄完全被颠覆,魂联合体僭越灵的权柄,倒过来指挥灵。 [15] 整个人离开了原本受灵管制的美好状态,受体与魂的拖累而变成堕落。堕落之后,肉体的罪恶招致神公义的审判,犯罪的工价就是属灵的死亡,与神失去交通。 [16] 人的灵虽然还并未消失,但是却被魂与体给包围,成为魂的附属品,无法发挥正常的作用,与神断绝了交通。 [17]


第二章 追求属灵的成圣观

第一节 灵、魂、体蒙拯救

灵的重生

但信徒因耶稣基督代替罪人受刑罚,灵、魂、体所有的罪都因着耶稣的代赎,而得到神的赦免。罪人只要信耶稣基督,与祂的死联合,就能与祂的复活联合,也才能盼望得着永生,就是属灵的生命,这就是重生的结果。 [18]

倪柝声认为重生对一个人来说具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接受新生命、死的灵复活过来、圣灵内住。 [19] 重生的过程使人原本与神隔绝的灵活过来,这正是福音派经常传讲的福音信息。只是不把灵看作与魂截然划分的两部分,而是将它视为属灵生命。

魂得更新

倪柝声认为当信徒尚未信主前,还未经圣灵借着十字架拯救,只是一个属魂的信徒,不能胜过他自己天然的生命。 [20] 他认为,天然的生命也就是魂,魂所包括的有思想 、情感、和意志三大部分。其中情感的影响最大,如愤怒、羞愧、沮丧、爱欲。属魂的信徒,他一切的行动,几乎都是从情感出来的。信徒如果能胜过爱情、欲望、感觉这三方面情感的作用,就接近进入属灵的生命了。 [21]

倪柝声又认为,在一个人重生人的时候,灵与魂原有的秩序,就得恢复了。原本受到体与魂管治的灵得到了重生。灵恢复了原本的地位,以合乎圣灵的原则来管治魂与体。魂因此得到更新,服在灵的管治下。十字架会在他的情感上动工,结果就是「他的意志和灵都是满有圣灵能力的;能管治他自己一切的感觉。因此,外来的刺激,没有能力摇动他。」[22]

但是基督徒在信主之后,仍然会面对犯罪的缠绕,这是在信徒中普遍体验到的经历。面对这种成圣道路上的挣扎,倪柝声花许多篇幅来解释。他认为罗马书第七章中,保罗描述的那位良心与情欲挣扎的「受苦之人」是尚未顺从圣灵的信徒的写照。 [23] 造成他们落在如此光景中的原因,是因为对于基督为他们死而复活所成就的救恩还没有完全的相信,并且对于圣灵呼召他们顺服与主同死同复活的原则也没有完全遵行。倪柝声引用罗马书中出现三处「属肉体的」这形容词,称之为称之为「属肉体的基督徒」[24]。其实,这三处经文虽然中文翻译都是「属肉体」或「属乎肉体」,但是意义是有分别的。 [25] 罗马书7:5,以及8:10两处的「属肉体」很明显是指尚未得救的人。但是罗马书7:14节保罗用现在式时态称「我是属乎肉体的」,应该是指信徒活在肉身之中,仍然存在与肉身残余罪性的挣扎。对对于罗马书7章14节中的「属乎肉体」的人,到底是指信主之前还是信主之后,倪柝声的看法与改革宗及路德宗主流看法一致。 [26] 他认为归信的人经历重生,灵才刚活过来,需要经历时日,新生命的能力才可能从外在表现出来。他还用哥林多前书中保罗对属肉体的信徒的责备来支持他的看法:「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林前3:1)在他的定义中属肉体的基督徒就是「不正常的」、「如同婴孩一样不成熟的」基督徒。 [27]

正如同得救需要凭着人的意志对神的呼召做出抉择,倪柝声认为在成圣过程,人也当凭借意志顺服圣灵的引导而行。 [28] 罗马书第七章中良心与情欲的挣扎,被他视为一个活在肉体中的软弱基督徒,抵挡罪恶引诱时的痛苦经历。

身体得赎

倪柝声在身体得赎的教导,主要来自罗马书六到八章的经文:「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主拯救信徒脱离肉体的辖制,让肉体的邪情私欲在十字架上与主同钉死,因此便让信徒取死的身体不再发生引诱人堕落的作用。 [29] 这段经文似乎着重在信主之后归属权转移的层面,但是在实际的考验上,信徒仍然会受到罪的引诱,内心仍然存在挣扎,这就必须从「脱离罪的能力」这层面来解释。他又引用保罗的教训:「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13)来陈明信徒在接受救恩时,以信心表明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已经领受了基督成全的代赎救恩。这是神一次成全的了断性的作为,与称义连在一起。但是信徒在接下去活在地上的日子,仍然要继续与肉体中残余的罪性挣扎,学习依靠圣灵,治死肉体的私欲。这是成圣过程中继续不断的经历,可称为「渐进的成圣」。 [30]

论到治死肉体私欲。倪柝声认为每个信徒都会有天然的软弱,但是却可以借着十字架可以完全得胜。因为当信徒的身体接受主十字架的对付,他身体的邪情、私欲、天然的倾向与喜爱,都会为圣灵所治死。这点看法与卫斯理主张的「完全主义」的想法接近,认为信徒在顺从圣灵引导下,在动机上完全不去犯已知的罪,是可能达到的。 [31] 但是改革宗的神学家却不是如此乐观,巴刻认为:「经验告诉我们,就算最圣洁的人,在他一生的年日中,对人对事仍免不了流露出不仁爱、不道德的表现,有时甚至作出狂暴的反应;这些倾向仍旧潜藏在他们里面。」[32] 因此,基督徒一生都必须面对罪恶的引诱,凭着圣灵的引导与赐下的力量去拒绝它对我们的侵扰。

罗马书第八章保罗勉励信徒「治死肉体」,是个渐进成圣的过程,需要一生之中不断地追求。身体完全得赎实际上需要等到主再来,赐我们属灵的身体,才可能实现。 [33] 倪柝声鼓励基督徒不要失去属灵追求的盼望,他说:「我们有一个极大盼望,就是身体得赎。有一天,神要显出祂如何曾救赎了受造之物,我们如何是祂自己的。那时,我们这一个身体要得着救赎,脱去那必朽坏的,穿上那不朽坏的,不再受败坏的辖制,进入荣耀自由。 」[34]

第二节 救恩进程的三个阶段

已经完成的救恩

倪柝声赞成信徒信靠基督,得救之后,有稳固的确据。因为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了付上了完全的赎价,救恩既然已经做成,就不会失效。 [35] 他引用希伯来书的经文:「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来9:14)还有约翰一书的经文:「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0-13)以本段经文肯定信徒既然已经「因信称义」,基督成全的救赎工作就在他身上生效。这个救恩的阶段可以称为是脱离罪的刑罚。因此倪弟兄赞成「救恩的确据」,这点与改革宗所说的「圣徒的恒忍」的想法相合,亦即主张信徒的救恩不致失落。 [36]

正在进行的救恩

倪柝声认为,神的救恩不单单是信徒脱离罪的刑罚,还能使他们在每日生活上,脱离罪的缠绕,并使信徒靠着十字架的能力,经历圣洁的生活,也就是走成圣的道路,这正是罗马书六到八章中的主要信息。 [37] 前面所讨论的救恩的三个方面,灵得重生、魂得更新、体得救赎,正是圣灵在信徒活着的时刻,正在进行的拯救工作。他也认为成圣需要三个阶段来完成,这三个阶段是「新生─胜罪的起始、同死─胜罪能力的完成、圣灵─胜罪的实践」。 [38]

倪柝声强调,信徒要过得胜的的生活,如保罗说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他认为,得胜是基督替信徒活出来。如同保罗宣称的:「感谢神,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15:17)借着主耶稣基督,信徒才可能得胜。由以上的内容可以得知,「过得胜生活」可以理解为罗马书中描述的「走成圣道路」。只是「成圣」着重于活出圣洁生活,远离罪的缠绕。 「得胜」着重于不要在魔鬼的引诱之下被击败,在追求主的道路上堕落。 [39]

将来成全的救恩

倪柝声赞成得救有三个进程:(1)使信徒得救脱离的刑罚,是借基督的血;(2)使信徒脱离罪的能力,是借基督的灵;(3)使信徒脱离罪的同在,完全圣洁,不再犯罪。这想法与一般福音派所相信的救赎论相似。 [40] 他认为,第三阶段救恩「脱离罪的同在」,是将来的经历。在将来主再来的时刻,信徒已全然成圣,身体改变形状,与神的儿子相似。这就是罗马书中说的:「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

倪柝声也提出「得奖赏」的观念:「所以,我们千万不要以为神所有的目的,不过是要救我们不下地狱,进入天堂享福而已。我们要记得,神是要人继续祂的儿子掌权,要人在地上掌权。神要成就一件事情,但神自己不作,要我们作。我们作了,神就得着。神要得着一班人,在地上作神的工作,让神借着人在地上掌权。」中心的信徒将来将会与基督同掌权,这就是神所赐荣耀的奖赏。注重将来的奖赏的教导,也是时代论特别重视的教义。 [41]

第三节 救恩进程中的成圣

凯锡克神学对倪柝声的影响

倪柝声则是深受凯锡克神学的影响,凯锡克神学观宣称「放手让神来做」。虽然凯锡克神学修正了卫斯理主张的「完全主义」。但是他们仍然传承于卫斯理的第二次祝福的理念。这想法假定基督徒需要经历两个「祝福」。第一个是得到因信称义的救恩,第二个则是灵命得到复兴,而在属灵上认真追求。他们描述这种变化为:「从肤浅的生命到进深的生命。从不结果子的生命到更丰盛的生命;从属肉体到属灵。」[42] 这些用语与倪柝声著作中重许多观念似曾相识。神学家巴刻对凯锡克神学做出评论:「凯锡克信念在阐明圣洁,从而建立基督徒的道德理想上,距离目标还很远。……他主要集中在生命的消极理想上,就是要脱离那可望而不可即的道德标准所带来的张力,不用再因未达到应及的标准而受良心的谴责。」[43] 凯锡克运动虽然鼓吹个人追求过圣洁生活。然而这样的进路往往只把成圣的方法放在个人凭着意志去抑制犯罪,实际上并未在行为上达到圣洁,只是追求心里上免除罪咎而已。 [44] 华人教会受到这种敬虔主义的影响,普遍认为信徒操练圣洁生活可逐渐进步,达到完全成圣的地步。如果太过于强调这种想法,有可能走向律法主义,这也是值得我们谨慎的。

成圣仍然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倪柝声引用罗马书的经文鼓励信徒追求成圣:「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13)他认为重生之人不能只停留在属肉体的层次,而要以意志顺从圣灵,治死肉体,追求成为属灵人的层次。按照圣经的教导,成圣确实是个需要渐进追求的过程。神学家古德恩为成圣下定义为:「神与人渐进的工作,使人越过越脱离罪,而在生活中像基督。」他也将圣经中出现的成圣分为三阶段。我们在归信以前是作罪的奴仆,而(1)在归信的那一刻,成圣有一个明确的开始;这是地位的成圣。 (2)在基督徒一生的年日中,成圣应当有所增长;这是渐进的成圣。 (3)在我们死亡之时,成圣达到完全;这是最终的成圣。 [45] 从以上的定义,我们知道地位成圣是与称义同时发生,完全是神主动的作为,人在这事上不能有任何贡献。渐进成圣是个一生之久的过程,人的责任是顺服圣灵的引导。走成圣的道路我们无法凭着自己的努力,仍然需要神的恩典。只要我们认真反省自己真实的状况,就必须承认,无论自己多么努力克制,我们都还可能会犯罪、亏缺神的荣耀。所以我们仍然需要神的赦罪恩典,凭着信心顺服圣灵的引导,在地上与罪的缠绕争战。

            倪柝声在成圣教导中所存在的问题是,把人的意志放在主导的地位,而非圣灵。只有当人容许圣灵动工时,圣灵才有发挥影响力的余地。圣灵的角色变成了,在人的容许之下来帮助人成为属灵人。这想法过于着重人的努力,忽视了成圣并非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达成的,若非神的恩典,及圣灵的主动的引导,我们毫无能力去追求成圣。正如我们称义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成圣的过程也是一样的。 [46] 所以柴培尔论到《西敏小问答》35条关乎成圣的教义,他说得很对:「成圣是神的恩典在我们里面的工作,使我们能得着耶稣的福祉与能力,进而能胜过重压我们内心的罪恶。」[47]

第三章 倪柝声对信徒遵行律法的态度

由于倪柝声的想法受到英国弟兄会达密、史百克的影响。他们都是积极主张「时代主义」的教会领袖。时代论有个特点就是按照圣经,把人类历史区分为几种不同的时期。神在每一个时期,对当代人的拯救心意有所区别。最明显的两个时代就是以摩西为代表的「律法时代」还有基督降临后的「教会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倪柝声对律法的看法自然与时代主义者相同,认为律法只是为了旧约时期的犹太人而颁布的。对于进入新约时期的基督徒,律法已经不再适用。这种观点与认为律法具有帮助信徒明白神旨意的指引功能的改革宗有所差异。 [48] 既然本文的兴趣是讨论倪柝声的成圣观,到底律法在信徒追求成圣的过程中,是否具备某种功能?以下我们将从倪柝声的著作中探讨他对律法的看法。

第一节 倪柝声律法观的讨论

不在律法之下,在恩典之下

倪柝声引用罗马书的话:「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4)认为信徒不再律法下的含义是:「恩典的意义是神为我们作,而律法的意义乃是我们为神作。神对于我们有些圣洁和公义的要求,那就是律法。如果律法是神要我们履行一些事,那么脱离律法,就是祂不再向我们要求,祂自己却供应了祂所要求的。律法是说,神要我们为祂作一些事;脱离律法是说,祂不要我作,在恩典里,祂自己作了。」[49] 他认为保罗在罗马书七章里描述的那个喜爱神的律,却又行不出来的这个人,实际上就在描述一个属肉体的人,想要靠自己行出律法的公义标准。但是当他活在律法之下,无论如何努力,总是以失败告终。基督为我们成为赎罪祭,完成了救恩。这部分全然是神的工作,我们无法有任何贡献。倪柝声进一步指出:罗马书中「脱离律法」的意思就是神已经为我们成全救恩,我们无需凭着自己行为的功德,去换取救恩、或讨神喜悦。

有人对这点看法会产生疑惑,难道神颁布的律法是错误的吗?倪柝声清楚指出:「罗马书七章的经历,其错不在律法。保罗说:『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律法并没有错处,错乃是在我们身上。律法的要求是公义的,可是被律法所要求的那个人,却不是公义的。难处不在于律法的要求不公正,乃在于我不能应付那些要求。」[50] 从这段话可以看到,他肯定: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不是律法出问题,是我们被罪捆绑,行不出律法的要求来。

倪柝声认为,律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显出人的软弱:「当圣洁的律法应用在一个罪人身上的时候,他的罪便充分的表现了出来。……如果没有律法,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们是多软弱。」[51] 对于以上倪柝声的论述,福音派教会一般都能接受。律法最主要的功用是叫人知道自己有罪,但是律法却无法给我们力量脱离罪的辖制,只能显出人在达到神圣洁标准上的无助。律法凸显出我们在行为上的软弱无力,以致非得求助于基督不可。

为凸显律法让人知罪的功能,倪柝声指出:「因此我们能恭敬的说,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绝不是要我们去遵守;祂将律法赐给我们,乃是要我们去触犯!祂清楚的知道,我们不能守律法。我们是这么坏,因此祂在我们身上没有任何需求。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借 律法蒙神的悦纳。新约里面也没有一个地方告诉信徒说,你们要守律法,相反的新约却说,律法的用意乃是使过犯显出。『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罗5:20)。神将律法赐给我们,乃为使我们成为违背律法的人!」[52] 这说法已经在推测神颁布律法的目的,有点超过圣经整本圣经对律法的看法。这说法引起了很多人的批评。 [53]如此涵盖面广阔的神学问题,必然需要从整本圣经来归纳其总原则,不能只从少数经文就作出结论。以下列举神颁布律法目的的经文,我们能够更清楚从整本圣经,看到神颁布律法的目的:

1.  遵行律法是坚定神与祂子民盟约的信心:「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19:5-8)「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申20:8)

2.  与世俗分别表明归神为圣:「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9:2)

向着律法死,归于基督

倪柝声引用保罗对仍想靠着行律法称义的人发出的警告:「你们借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7:4)他指出向着律法死的含义:「律法没有死掉,我却死掉了,我借死脱离了律法。让我们清楚记得,律法永远不会过去。神公义的要求要存到永远,只要我活,我就必须应付那些要求;但是如果我死了,律法就不能再向我要求什么了。它不能越过坟墓来跟我。」[54] 罗马书第七章说的脱离律法,针对的是拒绝「因信称义」的教义,仍想要活在律法以下的人说的。也就是坚持靠着行律法才得称义之人。他们不接受唯有基督能称我们为义,仍要靠着守律法。保罗因此针对他们说:「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么。」(罗7:1)如果仍然受律法的管制,如同活在丈夫的婚约下,就不可能与基督建立合一的关系。所以此处针对的是,仍想要活在律法管制下,不愿接受基督赎罪救恩,与基督同死同活者。

基督在我里面成全律法

倪柝声解释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说的话:「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5:17) 他指出脱离律法的含义:「在每天的生活中脱离律法,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说,此后我不再替神作什么;我不再设法讨神的喜欢。你恐怕会惊奇得叫起来;『这是什么教训!多可怕的异端!脱离律法绝不可能是这个意思!』但是请记得,如果我试要在肉体里讨神的喜欢,我立刻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我违背了律法,律法也宣告了我的死刑;这死刑已经执行,现在这个属肉体的我(罗7:14)就由于死,已经脱离了律法的一切要求。 」[55]

这段教导确实有点让人惊讶。连着前面的观念,倪弟兄应该是指,不要凭着自己的肉体讨神的喜悦。从他下面的叙述就知道:「基督在我里面,作神所喜悦的事。」毕竟人不是机械人,生活中决定如何行事的意志还是自主的。所以,我们不能放空自己,毫无反应,任凭神去作。而是愿意顺服神的引导,切实去行出神的旨意来。

不再凭肉体遵行神旨意

倪柝声也针对可能对他的批评作出回应:「所以脱离律法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必遵行神的旨意。自然也不是说,我们可以无法无天了。断乎不是!相反的,脱离律法乃是说,我们不再凭自己来遵行神旨意。因为我们深知我们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就不再倚靠旧人来讨神的喜欢。」[56] 本段可以看出,倪弟兄反对的,不是「遵行律法」这件事,而是「凭自己来遵行神的旨意」。不是反对「讨神喜欢」,而是「倚靠旧人来讨神的喜欢」。这是很多人产生混淆的地方。

不要自己做,让基督做

倪柝声提出了类似凯锡克神学「放手,让神作」的理论:「看见主不只已经救我脱离罪,同样也已经救我脱离律法。我惊奇得跳起来说:『主阿,你真的不再对我作任何要求了吗?那么我就不需要再为你作什么了!』神的要求并没有改变,但是我们不再是应付它们的人。赞美神,祂在宝座上是立法者,祂在我的心里是守法者。祂立了法,祂自己来遵守。祂发出要求,祂也来满足要求。……只要我们还设法自己作,祂便不能作什么。就是因为我们试要自己作,所以我们失败了又失败。」[57]

以上这段话中,神所立的法,与圣灵引导我们的心去遵从的法,其内容应该是一致的。神对人的圣洁要求是永恒不变的。 「祂发出要求,祂也来满足要求。」这不仅是让我们白白地领受赎罪救恩,得到称义,而是遵从圣灵引导,活出神的要求。不是凭着肉体去守律法,而是完全顺服圣灵,行出神的公义标准。也不是自我放空,无所作为,而是对准神的旨意,求圣灵在内心激励我们。

绝望的出路,随从圣灵

     倪柝声解释罗马书中保罗对信徒随从圣灵的勉励:「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素;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灵的人身上。」(罗8:3-4)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为我们成全了救恩,接下来主要将神的义成全在我们身上。怎么能得到实现呢?倪柝声认为:「肉体是软弱的,结果,律法的义就不能成就在我们这随从肉体的人身上。……但是律法的义仍然要在我们的身上成全。这件事怎么能作得到呢?这就需要神进一步将内住的灵赐给我们。圣灵奉差遣来照顾我们里面的事,祂能够这样照顾,只要我们随从圣灵而行。」[58]

我们可能会出现一个问题:随从圣灵是否与遵行律法相冲突?二者都源自神,应该是一致,而不会有冲突。因为保罗清楚指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圣灵结出的果子,正符合神在律法中对子民圣洁的要求。

但是如果我们领受基督救恩,得到圣灵重生之后,凭着圣灵遵行神的旨意,这可能做到吗?那是当然的。因为保罗说:「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体贴圣灵的人不会仍留在原来状况,不顺服神公义的律法。反而因为石心已经被神转化为肉心,对神公义的标准不再悖逆。

第二节  时代论神学、凯锡克信念对倪柝声的影响

时代论神学将以色列人和基督徒看作两个割裂无交集的群体。如果按照这种想法推论下去,律法是赐给以色列人的,不是赐给基督徒的。律法是西乃之约的要求,基督徒已经与基督立了新约。由于约已经更新了,新约信徒不需要守律法,只需要享受神所赐的恩典,惟靠恩典,活岀基督。

倪弟兄的教导受到达秘时代论神学的影响,也对于律法持负面的态度。 「凯锡克信念」受卫斯理圣洁运动影响,提出一种理论:基督已经为我们达到了律法一切的公义要求,我们不需要自己去遵行,一切人为的努力就是靠肉体。 (圣灵的路径:成圣面面观)

倪弟兄的想法,与上述的想法近似。认为我们任何人的努力都会失败,于是排除自我行动的努力,全然靠着神为我们做。

罗马书中保罗纠正的观念,就是不接受「因信称义」的教义,想用守律法来维持与神正确的关系。解经的时候,应该集中针对当时错误观念的纠正,而不要扩大到对律法公义原则的否定。律法不单理解为外在规条,律法也有神公义的旨意这层涵义,难道这不是随从圣灵的人,应当行出来的吗?

按照以上的论据,倪弟兄似乎并不反对人遵行神的旨意,而是反对人靠着自己的肉体去遵行。如果一个人得了重生,难道一辈子还是靠肉体去遵行律法?应当不是如此,他的心应该会被神转化,被圣灵引导,而顺服律法中神永恒的旨意。所以该反对的不是律法中的永恒原则,例如新约重申的十诫。而是错误守律法的态度。

第四章  结论

  • 研读倪柝声重要的著作《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属灵人》。他在其中强调属灵生命的建造,这正与成圣的教义密切相关。分析了他著作中关于救恩论的教导,知道他花很大的篇幅解释罗马书中关于救恩的内容。他按照灵、魂、体的划分,把救恩分成三部分:灵得重生、魂得更新、身体得赎。这与罗马书叙述的,救恩的称义、成圣、得荣耀的教义相合。他所提出的救恩三阶段,也正是改革宗救恩论中经常提到的:脱离罪的刑罚、脱离罪的能力、脱离罪的同在。实际上,倪柝声所说的「过得胜的生活」,脱离属肉体的生命,进入属灵的生命。正是鼓励信徒追求成圣的教导。
  • 倪柝声受到弟兄会,以及敬虔派凯锡克主义的影响,特别强调追求属灵生命的成长。他主张信徒不能停留在属肉体的阶段,必定要追求成为属灵人。若是成为得胜者,将来在主面前会得奖赏,这就是罗马书中说的救恩的成全,亦即将来得荣耀。本文分析他的成圣观与改革宗的异同。分歧之处主要在改革宗持整全人观的二元论,而他则是强调灵与魂的分别,与凸显灵与魂的不相容性。
  • 整理倪弟兄对律法的观点,看到了他对律法基本上的看法是,律法本是圣洁良善的,但是人是败坏的,行不出来。但是主耶稣已经为罪人付上赎罪代价,祂自己完全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故此他认为信徒无需行律法。这点也与改革宗支持律法在新约时代,仍然有道德指引的功能有别。

注释

[1] 倪柝声,《属灵人》上、中、下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0)
[2] 梁家麟,「属灵人与倪柝声的三元人论—兼论宾路易师母对他的影响」,倪柝声早年的生平与思想,香港:巧欣有限公司,2005,57-119。
[3] 倪柝声,人的破碎与灵的出来,https://www.churchinmarlboro.org/christdigest/NiTuoSheng/Broken-12M.htm
[4] 倪柝声,十字架的道,收录于《倪柝声全辑》第一辑第二册,台北:台湾福音书房,2002,169-172。
[5] 刘秋华、李信毅,「倪柝声的救恩论」于「2011近现代中国基督教神学思想」学术研讨会发表之论文,页385-398。
[6] 倪柝声,属灵人 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82。
[7] 周功和,「神的灵与人的灵,平倪柝声与李常受的救恩论」收录于许宏度、廖元威编《属灵实际的追寻》,台北:校园出版社,2003,120-121。
[8] 倪柝声,《属灵人》中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496。
[9] 倪柝声,《属灵人》中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446-448。
[10] 倪柝声,《属灵人》中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467。
[11]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94-95。
[12] 倪柝声,《属灵人》中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555-559。
[13] 廖元威,「倪柝声三元论人观」收录于许宏度、廖元威编《属灵实际的追寻》,台北:校园出版社,2003,98。
[14]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116-118。
[15]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114。
[16]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140。
[17]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123。
[18]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141。
[19]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142。
[20]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623。
[21] 倪柝声,《属灵人》中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624。
[22] 倪柝声,《属灵人》中册,台湾福音书房,1990,631。
[23]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43。
[24]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85,174-176。
[2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罗7:3)「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7:14)「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9)
[26] 小约翰,「罗马书第七章到底是写重生前还是重生后的经历?」,教会杂志,2015年1月,https://www.churchchina.org/archives/150105.html。
[27]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台湾福音书房,1985,174-177。
[28] 楷文,「肉体、肉体和罪的关系、以及肉体和成圣的关系—回应倪柝声的看法」,活水之声,http://www.livingwaterstudio.net/wzzl/wei046-%E8%82%89%E4%BD%93%E3%80%81%E8%82%89%E4%BD%93%E5%92%8C%E7%BD%AA%E7%9A%84%E5%85%B3%E7%B3%BB%E3%80%81%E4%BB%A5%E5%8F%8A%E8%82%89%E4%BD%93%E5%92%8C/
[29] 倪柝声,《属灵人》上册,198。
[30] 古德恩,《系统神学》,更新出版社,2011,755-756。
[31] 巴刻,活在圣灵中,陈霍玉莲译,香港宣道出版社,1997,141-146。
[32] 巴刻,活在圣灵中,陈霍玉莲译,香港宣道出版社,1997,151。
[33] 倪柝声,《复兴报》卷一,72。
[34] 倪柝声,「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倪柝声文集第二辑中心的信息,第16册。
[35] 倪柝声,《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三,页77。
[36] 古德恩,《系统神学》,更新出版社,2011,794-795。
[37]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页168-173。
[38] 倪柝声,十字架的道,170-171。
[39] 倪柝声,得胜的生命,37-40。
[40] 麦葛福,基督教神学手册,刘良淑、王瑞琦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8,398。
[41] 倪柝声,荣耀的教会,页22。
[42] Andrew Naselli,「凯锡克神学的错误、危害、和代表者」,小草译,青草,https://woodrice.online/2021/10/14/keswick/
[43] 巴刻,活在圣灵中,陈霍玉莲译,香港宣道出版社,1997,155。
[44] 李健安,倪柝声的神学严重问题,http://www.iguizheng.com/jiaodian/009-4.htm
[45] 古德恩,系统神学,更新传道会,张麟至译,New Jersey,2011,752-758。
[46] 李健安,倪柝声神学的评估与批判,https://www.holymountaincn.org/thread-3267-1-1.html
[47] 柴培尔,成圣靠恩典,庞慧修、张晓薇译,更新月刊第十八卷第八期,October 2014,。
[48] 约翰·加尔文,《麦种基督教要义》,任传龙译,(美国,麦种出版社,2017),274-278。
[49]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47-148。
[50]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48。
[51]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49-150。
[52]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50。
[53] 唐崇荣,国度、教会、事奉,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Special/Kingdom_church_ministry5.htm
[54]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53-154。
[55]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57-158。
[56]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59。
[57]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59。
[58]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台湾福音书房,1985,19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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