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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与精意
2024-04-25 07: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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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韩国新天地邪教对哥林多后书三章《新约的执事》,这段经文的错谬解释:

     (林后3:4-9)“我们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他叫我们能承担着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译:圣灵是叫人活。)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能定腈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下面我们就从三章四至九节经文的中心思想《新约的执事》以及此五节经文的上文下理来解释其中最重要的经文:“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因为韩国异端新天地把这第六节的经文其中“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明显错谬的解释为“字句”解经和“灵意”解经的问题。

    (4节)是承接(1-3节)《新约的执事》引言部分开始的:“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藉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3)”;

   保罗哥林多教会真信徒比作是“基督的信”,是由保罗透过他的福音的职事“修成的”。任何人因听保罗的道而生命得到改变,都是圣灵工作的果效(罗15:17-19;林前2:4-5)“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藉着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甚至我从耶路撒冷,你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罗15:17-19)”;“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乃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4-5)”;因此,真实的“基督的信”,“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是圣灵透过人作工的记录。

    “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引自先知书中对新约的描述(耶31:31-34;结36:24-32),指新约时代神要把律法写在人的心上,圣灵用事奉在人心里的实际变化来作荐信。因着这个引述(引言),保罗继续介绍自己和同工是“新约的执事”(6节),引出了旧约和新约的职事的分别(3:7-18节)。

  (3:4-5)“我们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

   (4)“信心”原文指对自己事奉的自信,是惧怕、胆怯的反义词(提后1:7)“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

保罗在传道工作上的信心,不是来自肉体的自信,“并不是我们凭着自己能承担什么事(5节)”,而是因为他清楚知道“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圣灵)”,所以神自己会负责,使我们有能力执行他所托付的工作。因此,侍奉神的人不必在意眼见的成败和别人的评价如何,而应该在意我们的工作和能力是不是“出于神”,若不是“出于神”,一切侍奉都是枉然徒劳、虚空无益。

    保罗在此回答了他之前的设问:“这事谁能当的起呢(林后2:16节)”?表明他之所以能承担“新约的执事(6节)”,乃是因基督、出于神、靠圣灵(4节)。

   (6节)“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译:圣灵)是叫人活”。

  “精意”原文已经提示可译为“圣灵”。“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这句经文透过此段经文的中心思想提示和整体内容讲论的上文下理来看,根本不是在谈论字面解经或灵意解经,而是谈论律法的职事和福音的职事,也就是旧约“属死的职事”(7节)、“定罪的职事”(9节)与新约“属灵的职事”(8节)、“称义的职事”(9节)的区别。旧约和新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实行法则的不同;旧约的职事是根据律法(字句)的规条管治,而新约的职事是根据圣灵的带领。

    人若倚靠自己来遵守律法想要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就是“想要立自己的义”(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10:13)“因为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实际说没有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0-11)”,最后都会落在律法的定罪之下,所以说“字句是叫人死”;人若倚靠圣灵所赐的生命和能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罗8:4),让基督的生命从我们自己里面活出律法的要求(耶31:33)“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做我的子民”。(结36:26-27)“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罗8: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就不再被定罪(罗8:3-4),所以说“精意是叫人活”。

   新约完全是圣灵的工作,无论是信道还是行道,一切都是“因基督”(4节)、“出于神”(5节)、凭圣灵,为要“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9)。所以保罗凭着圣灵所赐的能力“在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4节)”,“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人若靠着自己肉体的意志来信道、行道,新约也一样会成为叫人死的字句,登山宝训(太5~7章)反而会成为比旧约律法更重的轭(重担)。“新约”这个词,在保罗书信中只在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出现过(林后3:6;林前11:25)。

   (7-8节)“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

   “尚且有荣光”(7节),只律法的来源是神,是在神的荣耀中赐下的,虽然有消极定人罪的效用,也有积极领人到神面前去的效用。

   “那用字刻在石头上”(7节)指摩西在西乃山领受律法时,神将律法写在石板上(出34:1)。

   摩西拿着两块石板下山时,他的脸面因着与神的长久交通而反射神的荣耀发光(出34:29),以色列人看见了就怕挨近他(出34:30)。人既然不能在律法前睁开眼,摩西治好用帕子蒙上脸和他们说话(出34:33-34),让以色列人可以在他面前站立。但“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7节),正如律法只是神工作中的一个阶段性法则,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以后,就不再对人发生管理和引导的作用。因为人已经被罪污染,没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所以律法的人身上起不到叫人在神面前活的效用,只是起了定罪和叫人死的作用。不是律法不好,而是人不对,所以“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罗7:10),旧约的执事就成了“属死的职事”(7节)。

   “属灵的职事”(8节),表明新约职事的特性是属灵的,是凭着圣灵服事,有圣灵亲自引导人行在神的旨意中(结36:27;罗8:3-4),因此,“更有荣光”(8节),这荣光更大、更持久。

   (9节)“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律法是“定罪的职事”(9节),以色列人以为自己可以遵行律法,所以一口承诺“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19:8),结果却无法遵守全部律法,只能被律法定罪。

   新约是“称义的职事”(9节),因为新约的奉是根据主耶稣基督所作成的救赎,带领人们接受因信称义的恩典(罗3:21-28),不再被定罪。

  神不愿意叫人死,乃是愿意叫人活,所以照着他的时间,用“称义的职事”就代替了“定罪的职事”。旧约“定罪的职事”荣光与新约“称义的职事”荣光相比,“就算不得有荣光了”(10节)。因为“称义的职事”是神的儿子亲自做成的,他的果效存到永远,荣光永远不会过去。

   透过以上对(新约的执事)完整的解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见,韩国新天地邪教私意解经的错谬是再明显不过的了!他们这样解释这两句话其险恶用心无非就是要证明他们所谓的“灵意”解经是有圣经根据的。我们不反对真正的“灵意”解经,但并不是所有的经文都需要“灵意”解经。而是那些带有寓意(比喻)的经文可以使用“灵意”解经方法来解释,并且有些属于寓意(比喻)之类的经文在圣经原文注解上已经标明了明显的解释,不需要另行解释。而那些直接性关乎基督徒生活准则方面的经文则不需要“灵意”解经。然而,“灵意”解经所有的解释,必须按照每章节经文的上文下理和中心思想来解释,否则,不但不是什么“灵意”解经,而是断章取义的私意解经。因为圣灵引导人解释圣经,必须合乎圣经原文的意思。这是验证一个人是否按着圣灵的引导解释圣经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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