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不是血水圣灵三次洗?
2022-12-19 08:56:34
310次阅读
1个评论
 不是左坤的三次洗。 陈终道牧师:  这是最正确的解释。因为:

1. 这里的“水与血”完全作灵意的解释是不合理的。因为第8节说“作见证的原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若水与血作灵意的解释法,是否圣灵也是象征的?此外这里的“三”,何赓诗博士着之《约翰书信新释注释》却译作“三位”,理由是“三”字本来是中性的,约翰却故意用阳性,以表示作见证者是有位格的,不只是三件事而已,且是由三位一体之神所作的见证。

2. 第三种解释虽然不是将“水与血”作像征式解。但约翰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理由,单把主受死时被枪札而流出血与水这一件事作为主被钉死的代表。按这里的记载,约翰是很着重“水与血”是两件事,是三项见证中的两项,不能合算为一件事,况且本处是先提水,后提血──“水与血”重复地提到,约19:34是先提血后提水──“血和水”。约19:34的“血和水”虽然是两样东西,实际却是同一项见证,都是表明主的死,但这里的水与血显然是两回事,两个不同的见证,所以,连同圣灵的见证,共有“三”。

3. 若将这里的水指主的受洗,血指主的受死流血是比较完满的解释。主受洗时有神亲自见证祂是神喜悦的儿子,又有圣灵很明显的像鸽子降在祂身上,见证祂是神的儿子。而主的受死流血时,也有神所显的大能,遍地黑暗、磐石崩裂……最后叫祂从死里复活(太27:50-54;罗1:4)证明祂是神的儿子。主受洗是祂传道工作的开始。主的爱死流血是主救续工作的完成。这样,受洗的“水”,和受死的“血”,这两件事是更适合于代表主来世上的救赎工作的“始”与“终”,与这里先水后血的次字也相合。最后神又用“圣善的灵”(罗1:4)以大能叫祂从死里复活,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此外,按使徒约翰本身的经历来说,这三项见证他都亲自看见。

i. 看见施洗约翰为主耶稣施洗时所发生的事(约1:29-42)。
ii. 他看见基督受死时被枪札流出血和水。
iii. 基督复活以后,他看见祂的显现,证明祂已由圣灵使祂复活(罗1:4),且在五旬节时亲身经历了基督照祂所应许的赐下圣灵,用圣灵为教会施洗(徒2:33)。

6从下节首句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可知“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藉水与血的见证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这句话加强上句的语气;显示只有这耶稣有这样的见证,只有祂有神这样为祂作见证。

7“作见证”何赓诗译本作“时常作见证”。“圣灵就是真理”意即圣灵所作的完全合乎真理。圣灵的本性就是真理。当主耶稣在世时常称圣灵为“真理的圣灵”(约14:17;16:13)。

但本节的“因为”是很重要的连接词,说明为什么有圣灵为耶稣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耶稣既然确是照神的旨意而来,祂的受洗赎罪是救恩真理的基础,那么真理的圣灵怎能不作见证?并且耶稣救赎的工作虽然已经一次成功,但圣灵却“时常”不停地见证祂所成功的救法,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主耶稣在世时曾说:“我就是……真理……”,显见圣灵与主耶稣的见证是一致的。

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表示神为祂的儿子所作的见证是充足的。“也都归于一”是因这三方面的见证都是一致的,有同一的目标,同等的权威和效果。

注意:使徒是说神曾用水、血、圣灵,为基督作见证,我们该领受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是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这里绝非叫信徒去领受水、血、圣灵的经历。虽然别处圣经有相似的教训,叫信徒该受主血洗净,该奉主名受洗,该被圣灵充满,但按这里上下文,水、血、圣灵却是特指神为基督所作的见证──证明祂是神的儿子──说的。

2.更该领受的见证──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5:9-12)

9-10“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指受书人所接受的使徒们的见证。他们既是信徒,当然是已经领受了“人的见证”了。这样,神直接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更该接受了。“更该”的原文meizon,是“更大”的意思。K.J.V., N.A.S.B., R.V., R.S.V.,同样译作 greater(即更大),Williams译本作stronger(即更强)。全句的实际意思是:神为基督作的见证既比人的见证更大、更有力,我们就该领受了。

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就是证明祂(基督)是神的儿子:

A.受洗时见证主是祂爱子(太3:17)。

B.受死时天地黑暗,磐石崩裂,甚至连百夫长也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太27:50-54)。

C.神赐祂的圣灵是没有限量(约3:34),并且以圣灵的大能从死复活显明是神儿子(罗1:4),又将所应许的圣灵赐下(徒2:33),为教会施洗(徒2:5;林前12:13)。

这样一再强调基督是神的儿子,是针对当时那些否认主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儿子的异端。使徒)这样一再讲解这方面的真理,是要坚固信徒对基督道成肉身的信仰。

10按上文所论的“见证”,显然是指神为主耶稣所作的见证,就是见证主是神的儿子。但这里却把“见证”的意义更加以发挥。神不但用客观的事实来证明耶稣是祂的儿子,也藉着我们主观的经验来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当我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接受神为祂儿子所作之见证时,神就给我们、水生。这样的经验更能主观地证明耶稣确是神的儿子。因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我们既然因信耶稣就从神得了生命(“赐”原文是过去式,即“曾赐”),可见耶稣确是神的儿子。不然的话,我们怎能因信祂而领受了神的生命?
收藏 0 0
    2022-12-19 08:57:18
      与耶稣有关的水与血的,在其一生中,只有两件事。水必然指祂的受洗;血指祂的十字架。约翰继续讲到三重见证。

    约翰继续讲到三重见证。
    第一,圣灵的见证。(一)新约很清楚的说在耶稣受洗的时候,圣灵以最特别的方式,降临在祂身上。(可一9-11;太三16,17;路三21,22;徒十38;约一32-34)(二)新约也很清楚的说,约翰来以水施洗,耶稣来以圣灵施洗。(可一8;太三11;路三16;徒一5;二33)祂来带给人充足的圣灵和从来未曾知道的能力。(三)早期教会证明了这不是不兑现的支票。自从五旬节开始(徒二4),在历史上及教会的经验上,一次又一次的重覆出现(徒八17;十44)。耶稣特有圣灵,祂能够把圣灵赐给人;在教会里,圣灵继续的出现是过去──和现在一样──耶稣基督能力继续不断的不可否认的见证。

    第二,水的见证。在耶稣自己受洗的时候,看见有圣灵降临在祂身上。在这件事上,施洗约翰知道了耶稣是谁。约翰的要点是将早期教会的见证,继续推行在基督徒的洗礼中。我们必须记得在这样早的教会历史中,洗礼都是成人洗礼,宣认信仰和加入教会的男女都是来自非基督徒的背景,开始一种完全新的生活方式。在领受基督教洗礼的时候,在他身上发生了新的事。一个人投身入水是与基督同死;从水中出来是与基督一同复活,进入新的生活。因此,基督徒的洗礼是见证耶稣基督继续的能力。这是见证祂还是活的,和祂真实的神性。

    第三,血的见证。血是生命。在任何献祭中,血是献给上帝,只是献给祂。基督的死是完全的祭;在十字架上,祂的血向上帝倾流。人的经验那祭在他们身上有效,拯救他们,使他们与上帝相交,使他们与上帝和好。在教会里,圣餐礼继续的遵行。在这圣礼中,基督之祭完全展示;在这圣礼中,不只给人机会因基督的牺牲向祂献上感谢,也接受祂的恩惠。在约翰的时代是如此。人与基督相遇,接受赦免,祂所赐与上帝和好。人今天照样有这种经验;因此,这圣礼是继续见证耶稣基督的救赎能力。
共1条 1

登录 后评论。没有帐号? 注册 一个。

可爱的大能勇士

  • 0 回答
  • 0 粉丝
  • 0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