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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唯一的元首是基督
2022-08-30 07: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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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会除主耶稣基督以外,无元首。不拘怎样说,罗马教会的教皇并非教会的元首,乃是那敌基督者、那大罪人,和灭亡之子,那在教会中高抬自己,抵挡基督,和一切称为神的。

 【西1:18】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弗1:22-23】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不言而喻,主耶稣基督是教会唯一至高无上的元首,圣经中充分言明了这一点(西1:18;弗1:20-23),也从未有任何一位基督徒对此予以否认。

     然而,许多人坚称,既然有形教会在地上有行政管理,有律例规条,既然这些都必须由一个有形的权威予以施行,那么教会就必然有一个在地上之有形的元首,作为基督的代表,依照基督所交托的权柄行事。

    罗马教会声称这一殊荣属于教皇:“因此作为教会元首和新郎的基督,设立一个人作为祂的代表和使者行使祂的权能。管理祂的教会,就是祂以祂本质上的灵所统管的:因为,由于一个有形的教会需要一个有形的元首,所以我们的救主指定被得为一切信徒的元首和牧者”(罗马天主教教理问答第1部分第10章第11问)。


     德国和大不列颠的伊拉斯特派国家教会都承认他们各自的君主为教会及国家的最高元首。亨利八世被被认为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元首”,

    且法律中明文规定:“国王及其继承者等当被接受、当作、尊为英格兰教会(被称作英国圣公会)在地上的最高元首;当享有教会最高元首的称号、头衔,享有属于英格兰教会最高元首之上述高贵地位的一切荣耀、威严、豁免、益处及便利,以上种种皆附属于英国王权并与之相联合(26 Henry VIII., cap. i)。

   ”教会当权者的这一至高权力甚至被制定成信条,写进英格兰教会章程的第三十七条中:“女王在英国及她的领土内有超群的权柄,凡这国度里的产业,无论是教会的或国家的。其主要掌权皆属之”。

 

  在这两种情况中,且在所有类似的宣告对教会拥有至高权力的情况中,其实都只不过是事实和证据的问题。

   倘若基督确实把祂的权柄交托给了教皇或君主,叫他们代表祂成为教会有形的元首,那么我们就当顺从他们,若不顺从,便是悖逆基督。

   与此相反,倘若他们没有这样的权柄,且不能确切无疑地证明他们有资格拥有此权柄,

    那么他们妄取这样的权柄就是对神之特权的亵渎和僭越,是对人类的背叛。

   显然,无论教皇或君主都不能为其宣告提供可信的根据,稍经质问,便失了立足之地。


  由于大公教会中并不存在一位被正式任命的可见的元首,我们只得转向、并藉着顺从律法及其施行,以及藉着救赎;而直接倚靠那位无形的伟大元首:

  祂统管祂的教会,是藉着(1)祂所默示的道,即我们所见之无谬、完整,明白的一套信仰与行为的准则。

  (2)使徒所建立而传给我们的制度,诸如福音事工(圣职)、圣礼、蒙恩之道等等(弗4:11)。

  (3)为众肢体所享有之圣灵的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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