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话说“圣洁的生活”(老童)
2021-06-01 18:37:46
444次阅读
2个评论
  话说“圣洁的生活”
 什么是圣洁?这个问题似乎不屑一问,谁不知道!因为一个人从小到大,从家庭到学校,所受到的教导都与“圣洁”有关:“要做好人,要做好事。”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响应学校的号召,准备了一本《百件好事记录簿》,以一百件“好事”为目标,每次做了一件“好事”,就在本子上把这事记下来。有一次,我在操场上看到一把旧的钥匙,高兴极了,马上捡起来交给教师,好事簿上又多了一件“好事”。现在想想,那把钥匙八成是人家不要了扔掉的。当时,一想到我有这样的一个本子,就很激动,觉得做人有目标了,有奔头了。每做一件“好事”时,心里有如一股甘甜的泉水流过。
   何止少年的我如此这般热衷善事,善举,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有这样的“天性”,那怕是罪犯,也曾有他们那一段“性本善”的“人之初”。爱憎分明,见义勇为,为善最乐,怜幼恤老……表达人类“善心”的言辞数不胜数。“善文化”是人类“善生活”的积淀与提炼。(世人观念,世界文化)
  世人不知道,他们的“善心”不过是“神的影子”罢了。神在造人的时候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所以,人有良心。但因为人的始祖犯罪堕落了,良心也就“丧尽”了(弗4:19)世人不仅良心丧尽,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这种“丧尽良心”的本性,以至于写出“人之初,性本善”的愚昧之见。当然,人在幼年阶段与成年阶段,他们“相同的本性”所遇到被开发出罪行的机会不同,成年人犯罪的机会当然更多,性质更严重。小孩子不会杀人,只会挑好的给自己,坏的给别人,这与杀人比,就算是“性本善”了。世人把“良心”的“殘羹剩饭”当作“满汉全席”,大做文章。结果只能是以失望告终。
 “圣洁生活”对世人来说,是一句空话,说到底是不可能的。
基督徒呢?神说:“你们要圣洁”(彼前1:16)。基督徒有什么本事“圣洁”呢?作为神的儿女,所有神“要”他们做的事,都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们“能”这样做。神怎么会叫他的儿女做“无米之炊”呢?如果这样,信耶稣还叫福音吗?
有一种隐藏着错误理解的说法是:“因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要圣洁。”这是一种宗教模式,就像,“因为我是吃斋的,所有要圣洁”,“因为我是党员,所以我要起先锋模范作用”一样。这种模式是“是而要”,“要圣洁”是满足身份的条件,否则你就“不是”。何以说它是宗教模式呢?因为它不管你“能不能”,只管你“要不要”。所以,按这样的要求定“身份”,没有一个人“是”的,因为没有一个人真正“能”的。
   有一次,我在一个家庭聚会里看到这样一件事。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小姐妹说,她在班上别人骂她,她该怎么办。弟兄姐妹们都纷纷劝勉她说:“你要忍耐,虽然忍耐很困难,你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最后你一定会胜利的。因为你是基督徒。”使我感到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告诉她说:“你的旧人已经死了,如今是耶稣基督在你里面活。你回到回到基督里,让基督的忍耐彰显出来。”
  基督徒的圣洁模式是“是而能”,身份里包含了圣洁。
  世人的圣洁是人“做”出来的,基督徒的圣洁是神“送”的。所以,结果天壤之别。
  神怎么送呢?“耶稣替你死!”如圣经所言:“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西1:22
  圣经罗马书第七章里用一个比喻,生动而确切地解释了这件事情:
  神对我们有公义的要求,所以颁布律法。没有律法,何以有标准来定罪。这很容易理解。然而,人靠自己行不了律法。世人的“犯罪”标准是“被判刑”,是“行为”触犯了法律。而神对人犯罪的标准是以“心里的犯罪倾向”来界定的。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28)。耶稣的标准不仅是“高”,而且是“准”。人不犯法是因为他还未到“需要”犯法的地步而已。官场上的贪官是最好的例证。
   人行不了律法,又怎么能脱离罪呢?脱离不了罪又怎么能圣洁呢?人行不了律法,是铁定的事实,然而,人若脱离了律法,“罪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因为脱离了律法,就意味着人不受律法的约束了。这倒是好主意哎。
    在这种情况下,保罗用了个比喻来解释“脱离律法”的办法。保罗的意思是,我们“旧人”好比一个女人。(“旧人”是指我们作为亚当的后裔的一切性质,我们那旧有的、邪恶的、未重生的自我)这个女人有一个丈夫,这个丈夫就是律法。“律法”这个丈夫是个好人,他严格,认真,对妻子要求很高,他的要求都是出自神的。而这个女人,却事事随便,做事马虎。丈夫虽好,却不会帮助妻子按他的要求去做事。这样,夫妻关系是好不起来的。这个女人想脱离这个丈夫另嫁一个丈夫。无奈,丈夫活着,她不能这样做,因为,如果她这样做了,就是个淫妇。怎么办呢?女人要想不受丈夫约束的话,只能寄望于“丈夫死掉”的那一天。可是,这个希望又是不现实的,因为,这个丈夫注定不会死,耶稣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离婚不行,丈夫不会死,哪又怎么办?女人自己去死!女人死了,这个名叫“律法”的丈夫就不可能再要求她作什么了,人都死了嘛,你总不能越过坟墓来“要求”她啊!
   方案有了,如何实施?也就是说,这个女人(我们“旧人”)怎么死?这事我们自己是做不来的。我们即便自杀了,也仍然是带着“亚当的罪性”死掉的。“基督……为我们死。”(罗5:8)的意义就在这里显明了。基督的死把我们(旧人)也包括进去了。“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他的死么?”(罗6:3)所以,在保罗这个比喻里的女人要脱离束缚她的丈夫(律法),无须她自己去做,神藉着耶稣基督的死“替”她做到了。我们藉着“信”接受。
   奇妙的是,耶稣并不是一死了之。三天后,他复活了。我们呢?也复活了,因为“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
  更奇妙的是,在保罗比喻里的那个女人(我们“旧人”)复活变成新人后,马上就实现了“嫁给另一个丈夫”的愿望,如保罗所说:“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罗7:4)
现在,我们来看保罗的比喻里的第二个丈夫(“那从死里复活的”,就是耶稣基督)。这个男人虽然对她也有要求,甚至有更高的要求,比如,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3-44)“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是律法(第一个丈夫)的要求,而“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是耶稣(第二个丈夫)的要求。尽管他比第一个丈夫要求更高,但他会帮助她,使她具有履行丈夫要求的能力。所以,在她没有履行不了的要求。
“你们要圣洁”就是第二个丈夫对女人提出的要求。女人要完成这个要求,用保罗的话说,就是“叫我们结果子给神”(罗7:4),而不是靠自己“忍耐啊,忍耐啊,……”像之前提到了那个小姐妹那样去做。这个“圣洁”的果子就是耶稣的性情。
怎么结果子呢?
去实践“与第二个丈夫结合”的过程,就好了。这个过程是什么呢?我们重温一下:
“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罗7:4)
“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他的死么?”(罗6:3)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
“圣洁的生活”就是去经历耶稣基督的死,从而,他的“圣洁”便“活”出来了。比如,你遇到一个令你十分恼火的场合,你去经历耶稣的死而复活,让他的“安静”彰显;比如,你与你的仇敌“狭路相逢”,你去经历耶稣的的死而复活,让他的“爱”彰显。
在我们的全部生活中,我们必须“高举基督”!高举基督的生活使我们“新造的人”的地位更加结实,巩固;也更加的实际。



                                         
收藏 0 0
    2021-06-01 18:44:48

       原创 尘灰弟兄  恩惠de福音  2019-05-31(节选):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太19:14)。禁止孩子信上帝、敬拜上帝,是公然侵害孩子信仰上帝获得永生的权利,若拦阻其生,就是推其去死。世人都认同杀人罪乃至重之罪,不可宽恕,那谋害孩子灵魂的罪该怎样重呢?那等行为该怎样的邪恶呢?若有人要伤害你的孩子,做为父母都该奋不顾身的去解救。那么,现在有人要杀害你孩子那比肉身更重要的灵魂,做父母的该当怎样去面对这种恶、保护孩子呢?

       所以,我们当看孩子属灵生命比任何都重要,【箴22:6】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在我看从小培养孩子认识并敬畏上帝,比为他攒下千万的金银更好。因为那不单是正路,更是生命的平安和保障。
      所以,儿童节不应该是快乐的日子,而应该是一个严肃的日子,因为这个节日的意义就是让做父母的明白,要怎样培养神所赐的产业,【诗127:3】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我记得我母亲信主以后,给我带来的震动很大,我母亲常常郑重其事、情词迫切的对我们讲:“我信的救主是真的,天堂是真的,别人我管不了,我的两个儿子一定得去……!”并且常常在夜里,被母亲的祷告声吵醒,听见她痛哭流泪的为我和弟弟祷告。

       所以,在这个意义深长的“儿童节”,我呼吁每个做父母的要尽到父母的责任。。。

    “心灵对话”为生命季刊CCLiFe的直播节目。

        【箴22:6】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弗6: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你花钱花精力花心思把孩子送进大学,恶者却用你的钱,通过公立学校,把你的孩子塑造成上帝的敌人、真理的敌人、父母的敌人。与仇敌争夺我们的孩子,是基督徒父母现在面临的最大挑战。“在家教育”的教练-郑立新牧师和他太太“在家教育”了四个孩子。郑牧师解答了许多你关心的问题并提供资源信息。‬

    摩西说:我们要和我们老的少的、儿子女儿同去,且把羊群牛群一同带去,因为我们务要向耶和华守节。”‭‭出埃及记‬10:9‬ ‭。
    2021-06-01 18:41:39
       西敏信条33.1-33.2基督以公义审判罪人
    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33.1神已经定了日子,借着耶稣基督,父神已将一切审判的权柄交给祂1,并且凭公义审判世界2。在那日,非但堕落的天使要受审判3,就是凡活在世上的众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为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有所陈述,按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4。
    1【徒17:31】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2【约5:22、27】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
    3【犹1:6】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
    4【传12:14】
    【林后5:10】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33.2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为在选民永远的救恩上5,彰显神怜悯(恩惠)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遗弃者的处罚上,彰显神公义的荣耀。那时义人必入永生,领受从主而来之喜乐与愉快的丰满6;但那不认识神、不顺从耶稣基督的恶人,必被扔到永远的痛苦中,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受永远灭亡的刑罚7。
    5【罗9:23】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6【罗2:5-6】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7【徒3:19】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这样,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
    【太25:41】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分析神学思路:
    这几节教导我们:
    1.上帝已指定一日为审判的大日。
      与生俱来的理性和良心指示我们,神将以某种方式——正式或非正式地,个别或全体地——召祂道德治理下的所有臣民,严格地为他们的品性与行为交账。正如诗篇第73篇的作者所宣告,以及其他许多困惑的灵魂所思考的那样,在这世上,公正显然未曾被向人施行。所有这一切都向我们暗示,神或许会在将来某一时刻调整这一失衡的状态,并召所有的人来严格地交账。理性与良心的这一假设在神的圣言(圣经)中得到证明,被宣告为事实。圣经还向我们传达了更多的信息,即对人和天使的审判将是全体性的、同时进行的,且要在将来预定的某一日进行。“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0-31;罗2:16:太25:31-46)。
       2.上帝将这一审判赐给了作为中保的神人基督。
    这一伟大时刻的法官,并非人们所认定的上帝,而是担任中保性的君王职分的神人(the God-man)基督。圣经说,一切审判的权柄不是他所固有的,而是由天父交给祂的(约5:22,27)。作为法宫,祂被称为“人子”与“神所设立的人”(太25:31-32;徒17:31)。牺作为“君王”,作为祂住在地上之众肢体的头而施行审判。“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35,40)因而,作为中保性的君王,祂将消灭仇敌,成就对信徒之救赎,使“万物复兴”,从而令其工作臻于完全。
    3.背道的天使以及整个人类——或善或恶,都要受审判。
       审判的对象包括历世历代全体人类,每一个在复活后立即显现的灵魂与身体重新合而为一的完整之人。历世历代死了的人都要复活,而那时还活着的人都要“改变”,“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简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太25:31-40;林前15:51-52;林后5:10:帖前4:16:启20:11-15)。所有邪恶的天使也要在这一审判中受到控告。“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1:6:彼后2:4)善良的天使将作为仆从(attendants)和使者参与审判(太13:41-42)。
    4.这些人要就他们的心思、言语和行为受审判。
       此审判不取决于外貌、见证以及任何对事实的片面认知,也不取决于专门性的律法依据以及与促使行为发生之心态和动机相分离的具体行为。没有律法而犯了罪的不信神者,也“必不按律法受审判”,更确切地说是,他不按超自然启示之律法受审判,而按刻在其心板上,使其成为自己之律法的律法受审判(路12:47-48:罗2:12-15)。而“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犹太人,“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凡话在福音之下的,必按福音受审判(来2:2-3:10:28-29)。我们被吩咐说“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约7:24);所以“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传12:14)“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路8:17;12:2-3:可4:22)上帝如此做,是为在祂仇敌的定罪上,彰显祂的公义;又在祂子民的成圣上,彰显祂荣耀的恩典。在审判的大日,圣徒不因他们自己的好行为,而因他们的名字“记在生命册(或神之选民册)”上,因他们有份于基督的义,而被宣判无罪。他们的好行为将被当众列举出来,证明他们与基督的联合。他们与基督的联合使他们得以称义。他们藉着信与基督联合,且正如使徒雅所说,他们的信藉着他们的行为得以显明(腓4:3:启3:5;13:8;20:12 15)。
       5.上帝指定此日的伟大目的,是为在弃民的定罪上,彰显祂公义的荣耀,又在选民的得荣上,彰显祂恩典的荣耀。
    神公开揭示奥秘,彰显祂的属性(关乎祂对其受造者的最终处置),其伟大目的当然在于,彰显他自己作为道德主宰与救赎主的荣耀美德。得救者永远是早预备“蒙怜悯的器皿”,为要彰显神丰盛的荣耀。而弃民同样被表明为“可怒的器皿",要显明神公义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罗9:22-23)。本信条在第4章第1节早已证明,神起初创造之工的首要目的在于彰显祂自己的荣耀和完全。倘若这是祂起初创造的目的,那么这也当然是起因于这一创造而随后发生的每一阶段的目的。
      6.义人要受奖赏,得见主的面,乃是有知觉地在永远的圣洁,喜乐与尊荣中得享神的面。
    这一审判一旦结束,被满有荣耀地宣告无罪的义人便立刻得到奖赏,得见主的面,在有知觉的、崇高的喜乐、美德与尊荣中永无休止地一直与主同在。
    关于圣徒这种蒙福的状态,圣经教导说:
    (1)他们蒙福乃是因为他们完全摆脱了罪,与神和基督同在,并与基督同作后嗣而分享祂的荣耀
    (2)这种蒙福的状态将完全摆脱种种灾祸(启21:4),包含各种形式的难以想象的巨大福分(林前2:9),且性质得到提升(西1:12)。
    (3)这种状态将一直持续,永无休止。其被称为“永生”,“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永远得救”,“永远的国”及“永远的产业”。
    7.弃民要被罚至魔鬼与其使者所在之处,有知觉地承受永无止境的痛苦与羞辱。
       在那里有知觉而永无休止地忍受痛苦与羞辱。新约以希腊文中语气最强烈的措辞;表达堕落者所承受之永无休止的由刑罚所带来的痛苦。堕落者永无休止的痛苦(太25:46:犹1:6),他们的景况被不断地以如下措辞加以阐明:“不灭的火”,“不死的虫”,“无底坑”,必须还清“每一文钱”,“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路3:17;可9:45-46:启9:1;太5:26;启14:10-11)。
    往期回顾:
    西敏信条 32.2-32.3 恶人、义人复活以后拥有不同的身体
    西敏信条33.3 基督审判之日人无从所知
共2条 1

登录 后评论。没有帐号? 注册 一个。

可爱的大能勇士

  • 0 回答
  • 0 粉丝
  • 0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