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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仆倒在地?看圣经怎么说!
2021-01-12 14: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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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灵修: 被提/仆倒在地?看圣经怎么说!(含音频)
原创 生命季刊编辑部  生命季刊3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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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灵修: 
人意与圣经真理的比较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第66期

今日经文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来书4:12)

   现今一些地方追求灵恩的信徒所见的异象有什么看见大光微光;又有什么十字架与人的形象;又有什么天堂的门敞开,什么人能进去,什么人不能进去;又有什么满桌丰美的馔肴,珍奇的果品;又有某某人身上背负着重大的罪包,还有某某人在火焰里受痛苦;以及其他种种圣经中绝对未曾记载过的事,请问古代使徒和那时代的信徒谁看见过这种异象?再请问这种异象究竟有什么意思?更请问有什么需要使神必须将这种异象显给人看?我们只要将这些异象与圣经中所记载的异象互相比较一下,便可以看出它们的价值了。
 
   那些追求灵恩的信徒常说他们被提到天上去,有时他们仆倒在地,许多时候似乎昏迷,醒过来以后便述说他们的灵曾被提到天上去,也有时他们在独自祈祷或是聚会祈祷的时候便被提到天上。他们说他们怎样看见天上的荣耀,或是怎样见了主的面,或是吃了天上的果子,或是在天上看见什么人,以及什么奇妙美丽的东西,或是听见悦耳的诗歌,悠扬的音乐。有时甚至说他们在天门那里看见某某人被主收纳得以进入里面,某某人被摈拒在门外不得进入,此外还有种种奇特的陈述。许多人愿意知道这些被提的事可靠不可靠,也希望明晓这些经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容我现在用圣经的光来评判一下这件事。
 
   被提的事在圣经中只有一次的记载,这段记载是在哥林多后书第十二章里。那里保罗给哥林多教会写了这一段话说,“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个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林后十二1-5)
 
  不但全部圣经只记载了一次被提的事,而且我们研究这一段话也可以看出来这种被提的经验是非常稀罕的,是别人所未曾得过的,是值得夸口的,同时我们又当注意保罗并未说明究竟这个被提的人是谁,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保罗只提到那个“在基督里的人”被提到乐园里,却未曾提到他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不但这样,他更进一步说到那个人“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注意他并不是未曾听见什么,乃是“听见隐秘的言语”。然而他不说,因为这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容我们拿这些追求灵恩的人所说的那些被提的经验与圣经上的道理比较一下,看一看怎样。全部圣经中只说到一个人被提过一次;但今日这些追求灵恩的人当中却有这样许多的人常常被提。保罗说到那个被提的人不提他的名字,只说“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但今日这些追求灵恩的人争着作见证说,“某日我怎样怎样被提到天上。”保罗说那个“在基督里的人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但今日这些追求灵恩的人争相传述他们在天上看见了什么异象,听见了什么言语,有的人公然说他们在天上得了某种指示,叫他们把神的言语传给人听。如果照这样弄下去,不久他们或者会再写一部新的新约加在新约后面了,这是何等危险的事呢!
 
   追求灵恩的人又常常仆倒在地。不错,圣经中也有几次提到圣徒见异象仆倒在地的事。先知以西结看见耶和华荣耀的形象就俯伏在地(结一26-28)。先知但以理看见加百列来到他面前便惊慌俯伏在地(但八15-19)。又有一次他在悲伤了三个七日以后,看见异象,又面伏在地沉睡(但十1-9)。扫罗在大马色城外忽然看见大光照着他的时候,也曾仆倒在地(徒九1-9)。使徒约翰在拔摩海岛上看见主耶稣向他显现的时候,仆倒在主脚前,像死了一样(启一12-18)。

   注意以上所引几位古代圣徒仆倒在地的事,都是因为他们看见人眼所不曾见过的荣耀的形象向他们显现,以致他们因惊恐仆倒,俯伏在地。他们并未常常无缘无故就仆倒在地,或是正在祷告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什么就忽然仆倒。请问那些追求灵恩的人仆倒以前,也是因为先看见了神的荣耀向他们显现,以致他们因惊恐而仆倒,像这几位古代的圣徒一样么?

   王明道(1900-1991)中国家庭教会领袖。本文选自《王明道文库第4册·余粮》第4章“圣经光亮中的灵恩运动",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获微信原创播发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权。本文欢迎弟兄姊妹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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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2 14:10:24
    今日经文  
       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 2:15)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作异梦,见异象,说方言,仆倒在地,被提升天,祈祷医病,这几样事都是圣经所记载古代圣徒所有过的经验,若是神看有这种需要祂今日还能照样将这种经验赐给信祂的人像古时一样,所以若有人说现在不能有这些事,我决不能赞同这一句话。除非神的权能已被减缩得远不及古时那样大,不然,谁能说祂在今日不能作古时所作的事呢?
     
      这样,我们今日便当追求作异梦,见异象,说方言,仆倒在地,被提升天,祈祷医病等等的经验么?断乎不应当,我们应当知道,圣经中所记载的圣徒从来未曾追求这些事,乃是神在特别的时候有特别的原因才给他们这种特别的经验,他们并不是常有这种经验。
     
      近日那些追求灵恩的人,每逢聚会必有许多人立起来作见证。这些作见证的人中有许多都是说梦,他们说完了梦以后,有时自己解释梦的意思,也有时别人起来为他们解梦,甚至有时两三个人解释一个人的梦,竟解释出两三个各不相合的意思来。这些说梦的人所说的梦有些是毫无意思的,但他们总要想出个解释来,因此他们的聚会中听不见多少人讲道,却听见许多人作见证,许多人说梦解梦,我暂且不问他们的梦究竟是些什么,究竟有没有意思,只拿他们这样常常作异梦,天天聚起会来就说梦解梦的这件事,与圣经中所记古代圣徒作异梦的事相比,就可以看出他们的错误了。
     
       我们现在先看一看旧约中所记载作异梦的事吧:雅各在旷野梦见一个梯子,头顶着天,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来,耶和华也向他显现(创廿八10-17)。约瑟在家中的时候作了两个奇异的梦(创卅七5-11)。他在监狱里的时候,为酒政膳长解了两个奇异的梦(创四十1-23)。后来他因着为法老解了两个异梦,作了埃及国的宰相(创四十一章)。所罗门王在梦中向神求智慧,蒙神的悦纳(王上三4-15)。先知但以理两次为尼布甲尼撒王解异梦(但二章、四章),他自己也曾作过异梦(但七章)。

      注意以上的这几个异梦都是神在特别的时候为特别的需要才赐给人的,旧约中所记载的人物有那样许多,但作过异梦的只有几个,就是那几个作过异梦的人,一生也不过只作过一次两次异梦,决不像现在那些追求灵恩的人当中会有那样许多人作异梦,而且他们每人都常常作异梦,几乎以作异梦为家常便饭一样。
     
      我们现在再展开新约看一看其中所记载作异梦的事:马太福音第一二两章里记载马利亚的丈夫约瑟有三次得了异梦。第一次有天使在梦中指示他,叫他娶过他的妻子马利亚来,第二次天使指示他叫他带着马利亚并婴孩耶稣逃往埃及去,第三次天使叫他带着他们回到犹太地去,马太福音第二章也记载了博士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的事。

       我们要注意这几次关于异梦的记载都是在一种特别的时候,神要作特别的事,而且这些梦也是清清楚楚的把一件事指示给作梦的人。若是我告诉你说,约瑟在他的木匠铺里每夜都作异梦,每天早晨在吃早饭的时候他就同他的妻子马利亚讲异梦,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伯利恒并他们回本地去的时候,每夜在旷野支搭帐幕住宿,各人都作异梦,他们白日骑骆驼旅行的时候,各人都述说自己的梦,而且互相代为解释,你信我的话不信呢?
     
       再进一步我们将旧约和新约中所记载的异梦都详细的看一看,便看出这些梦都是清清楚楚的显明一件未来的事,或是指示人一样重要的应许或命令。这些异梦都与我们平常所作的梦大不相同,这是一看就能看出来的,如果作了一个梦便想出一种解释来,牵强附会的去解释它一下,因此就叫它异梦,以它为一种灵恩,那样,这种灵恩不必追求,那些夜间多作梦的人已径都早得了这种灵恩了,同是一类的梦,不追求灵恩的人作了这些梦,对人述说,人就笑他为“痴人说梦”,对他的梦毫不加以注意,追求灵恩的人作了这些梦,以后在会中述说,人便说他是“作见证”,把他的梦拿来反复推敲,牵强附会的从其中取出一些教训来,于是就称这些梦为异梦,这是何等可笑的事呢!
     
       至于见异象的事在旧约中有许多这一类的记载,我们没有时间去引证,只就新约中所记载的,有撒迦利亚在殿中看见天使显现,告诉他说他的妻子以利沙伯虽已年迈仍要怀孕生子的事。又有童女马利亚看见天使向她显现,告诉她说她要怀孕生子,可以起名叫耶稣的事(见路一章)。

      使徒行传记载司提反将要被砍死以前,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徒七55、56)。扫罗在大马色城外被大光照耀,听见主耶稣呼唤他(徒九3-9)。亚拿尼亚在异象中被主差遣去见扫罗(徒九10-16)。哥尼流在异象中看见天使向他显现,叫他去请彼得来对他讲道(徒十1-8)。彼得看见异象,见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里面有许多活物,并有声音叫他起来宰了吃(徒十9-16)。保罗在特罗亚在异象中看见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他过到马其顿去帮助他们(徒十六9-10)。

      保罗在哥林多作工的时候遇见不信的人加以攻击和逼迫。一夜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百姓。”(徒十八9-10)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拿以后,主曾在夜间站在他的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廿三11)保罗被解到罗马去的时候在海中遇见风浪的危险,有神的使者夜间站在他旁边,对他说,“保罗,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该撒面前,并且与你同船的人神都赐给你了。”(徒廿七23-24)
     
       我们注意这几段记载都是告诉我们说,在一种特别的情形中有一种特别的需要神才将异象显给人看。见异象不是平常的事,乃是非常的事;若不是有非常的情形,特殊的需要,神就不给人异象看的。使徒的时代教会方才萌芽,他们传扬福音所遭遇的危险和困难十百倍于我们所遇见的,他们也没有我们现在所有的圣经作指导。就是在那种情形中,神还未曾常常给他们异象看。

      彼得在十二个使徒中是最为神使用凡事为首的,圣经中记载他的事比其余的使徒更多,但经上只记载他见过一次异象,而且这次异象是有一种特别的需要。如果没有这一次的异象,恐怕彼得无论如何也决不肯到那外邦人哥尼流家里去,就是他肯去,也必不免遭遇犹太信徒的攻击和非难。所以当日彼得所见的异象,不但在他自己是必不可少的,就是对于那些犹太的信徒也是必不可少的。保罗是神特别选召为外邦人作使徒的。圣经中记载他的事迹比其余的使徒都多,但他看见异象不过只有几次,而且每次的异象都是因为神有特别的指示,那时他也正需要这种指示,并且这些异象都是清清楚楚的把一件事显明给他。

    王明道(1900-1991)中国家庭教会领袖。本文选自《王明道文库第4册·余粮》第4章“圣经光亮中的灵恩运动",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获微信原创播发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权。本文欢迎弟兄姊妹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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