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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恩夫人是属灵追求的楷模吗??(陈鸽牧师)
2021-01-08 13: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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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督教圈子里,谁不知道大名鼎鼎的盖恩夫人呢?她因着为主受苦和背十字架而闻名於世。她的自传《馨香的没药》也是家喻户晓、人人争读的属灵名著。  
中文译者为盖恩夫人写下了无与伦比的评价:“盖恩夫人的亲近神,是自古以来所仅见的一个。”又说,“她是经过神雕刻最深的人,也是被神修理最洁净的人。她是神恩典的神迹,神奇爱的标本,难怪有人说她生命的经历,或许要超过使徒的经历。”(3、7页) 
然而,唐崇荣牧师却说,如此的评价,令他“毛骨悚然”!因为使徒乃新约的作者,与旧约的先知并列,同为教会之根基,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2:20)。故此,将盖恩夫人的经历与使徒相提并论,实贬低圣经的权威、另立信仰的根基。 
在盖恩夫人的自传《馨香的没药》中,有多处令人费解的自白:   
      (1)第二章,盖恩夫人回忆她童年时说:“在花园的尽头和院子相接的地方,有一所礼拜堂,是献给『圣婴耶稣』的。我常常到那里去祷告,每天早晨将早饭带到那里,供在他像后。他们洗扫礼拜堂的时候,看见我倒在那里的饭,就猜这必定是我作的,因为他们看见我常常到那里去。虽然这是一种最幼稚的奉献,神却恩待我,喜欢我所行的。”(馨香的没药 12页) 
      虽然盖恩夫人小时曾在天主教的庙里供奉米饭给耶稣的假像,但事后回忆起来,她却认为这样行是讨神喜悦的。岂不知神是忌邪的吗?经上记着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这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出20:3-5)  

(2)馨香的没药第四章,盖恩夫人论到婚前的盖恩先生,写到:“这位青年是很敬虔的,每日早晨必到童女玛利亚前礼拜。我也跟著他去作……。”(18页)后来又论到她丈夫的死,说:“他受了圣礼之后就去世,他那一种的死,实在叫人得著造就。他临死时很勇敢,真是一个基督徒的死。”(70页) 

 盖恩先生敬拜玛利亚(拜偶像),盖恩夫人不但跟著去作,并认为这“很敬虔”。虽然她丈夫临死都没有悔改,但盖恩夫人却盖棺论定她的丈夫是个“基督徒的死”。请问一个拜偶像的人,能够承受神的国吗?经上记著说,“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  

        (3)第三章,盖恩夫人回忆起阅读《张叨夫人传》(一位天主教徒)写到:“张叨夫人所有的东西,我都觉得可爱,也愿意都拿来实行在我的身上。有一天,读到……她用一条烧红的铁条,将耶稣的圣名,刻在她心上。我就觉得很痛苦,因为我不能照她那样作。但是我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就将主的名,用笔写在一张纸上,用钉子和丝带,扣在我的皮肤上,这样有很久的时候。”(16页) 

  天主教徒常常这样苦待己身,盖恩夫人不仅不以为错,反认为如此是敬虔的表现,并效法而行。但圣经说:这是“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 2:23)   

        (4)第五章记载有一次,盖恩夫人病重,险些丧命。“所以他们请了一位神甫在半夜向我行圣礼,预备我在数小时内就要去世。那位神甫是一位敬虔的人……。” 

         注:罗马天主教有七种“圣礼”:一)洗礼、二)坚定礼、三)弥撒礼、四)苦刑补罪礼、五)临终涂油礼、六)按立礼、七)婚礼。天主教徒认为,藉著施行这七种圣礼,可以使人更够资格称义,他们因而废掉了“因信称义”的圣经真理。  

        一个基督徒可以施行天主教的“圣礼”吗?行这临终涂油礼的神甫是个“敬虔的人”或“无知的人”呢?   

        (5)盖恩夫人常到神甫前忏悔认罪。(馨香的没药:十六章83页、二七章149页)然而圣经明明教训我们,“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提前二5)一个基督徒可以让神甫(原文祭司)取代耶稣独一中保的地位吗?  

        (6)盖恩夫人自称她与主之间有超凡的“夫妻”关系。她论到一位退隐五年的“属灵人”祷告时曾有话启示他说:盖恩夫人是主的配偶。她因此大受感动。(31页)她又说,“在一六八一年抹大拉玛利亚生日的前一天,我们到了安那斯,第二天格尼凡的主教在勿兰塞斯的墓旁,给我们行圣礼。在那里我和我的主更新了我们的婚约;因为年年此日,我必如此行。”(93页)此外,她又多次提到“是你(主)使我与你有永远婚姻上的联合……。”(48页)又说,“自从我和主定了婚约……”等等。(62页)  

         经上的确教导我们,教会是基督的新妇(弗五22-33、启二一2)、“羔羊的妻”(启二二7)。又说“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林后十一2)然而,这些话都是指着教会整体而言,从未指着个人而说的。但盖恩夫人却高举她与主个人的“夫妻”关系,仿佛这是她特有的专利;岂不知众圣徒都是属基督的吗? 

 盖恩夫人让一个天主教的主教,在坟墓旁,年年更新她个人与主的婚约,这是否有圣经根据呢?那与她有“婚姻上的联合”的主,是否是圣经中的主呢?那得到启示她是主的“配偶”的天主教隐士,到底是个“属灵人”或是个“通灵人”呢? 

         注:这事发生在一六八一年,即马丁路得为著『因信称义』的分歧,与罗马天主教分道扬镳后一个半世纪。这时,凡坚持『因信称义』的信徒都已随从马丁路得离开了天主教,如今其中所剩下的都是顽固派的天主教徒,即反对因信称义的。   

        (7)盖恩夫人教导人一种特别的祷告法。她说“治死感官需要很深的回忆……回忆(即心思退回,安静地集中在神里面)是胜过感官的主要方法。因这能使感官与我们分开,也能断绝感官得力的原因。”(36页)请问这是气功的练功?或基督徒的祈祷呢?   

        (8)更玄妙的是,盖恩夫人能传授她的“祷告法”给不认识神的人,使他们豁然开朗。一个天主教修士院的总管读了盖恩夫人写的《简易祈祷法》之后说,“我现在已成为一新人。从前因为思想迟钝的缘故,以致不能祈祷,现在就极容易,满结果子,并知道神的同在。”修士院的主人也说,“我能说我已经为修士四十年了,可是从来不知道祈祷,也未曾尝到神的滋味。自从我读了这简易祈祷法之后,我已尝到神了。”(132页)  

         这两位天主教的修士,虽然“修练多年”,竟然仍不会祷告,请问他们是认识神的人吗?然而,经由盖恩夫人的指教,他们一点就通了。请问他们是与神通了呢?或是与鬼通了呢?到底盖恩夫人所传授的是祈祷法?或是通灵术呢?            

        (9)第五章,当盖恩夫人记述她在婆家所受的虐待时,突然冒出一句令人莫名其妙的话,“若不是你〖属灵的指导者〗(英文:SPIRIT GUIDE)吩咐我写这本自传(即馨香的没药),对於他们待我的一切,绝对愿意闭口不言。”(25页) 

奇怪!这位神秘的〖属灵的指导者〗到底是谁呢?是神的使者?或“撒旦……装作光明的天使”呢?(林后 11:14)   

      (10)盖恩夫人拥有特别的能力,她能将“恩典”传递给别人。第十一章,她论到一位莫德神甫说:“他对我说,他看见我脸上现出很明显的神的同在,所以……神就在此使我得将属灵里面的道路指示他。神藉著这无用的器皿(盖恩夫人),给他很多的恩典。当他回去的时候,已经成为另一个人了。”(57页) 

 第十二章,盖恩夫人又论及一妇女说,“这女客第二天又来找我说,‘你的安静有能力,这能力刺入我的心,以致听别人说话都觉得无味。’后来我们就敞开了心,彼此谈话。神也就将他的恩典,很强印在她心里……我所讲的东西,远超过我天然的能力。但是这是神因她的缘故,给我的恩赐。藉著我给她恩典,似水流一般,注入了她的心……从此之后,她的心成了圣灵的殿。她和我也合而为一了。”(63页) 

请问,这样的“合一”有圣经的根据吗?   

        (11)刚才盖恩夫人的一段自白,提到了她超然的能力,可以与一些“属灵人”在灵里合一。第十七章,她论到康伯神甫又说,“我一见康伯,觉得有一种里面的恩典,我称它为『交通』。这一种『交通』是我和别人从来没有过的经历:在他里面流出一种恩典的能力,到我的深处;从我的里面也有同样的东西,流入他里面。这好像恩典的热潮流来流去,并且流入神无限的大海里去。这是一种纯洁神圣的合一。”(93页)又论到一普鲁奈的侯爵夫人,盖恩夫人说,“我和她灵里的合一,是已经不能再加了。” 

 圣经中只提到我们与基督的合一,并与众圣徒的合一(约17;弗2:14-18;3:6;4:3-6、13),而盖恩夫人与某些“属灵人”却经历了一种超乎经上所记的特别的“合一”。这是圣灵里的合一吗?   

        (12)盖恩夫人很相信异象、异梦。神又多次藉著异梦向她说话。她说“在梦中看见一女人从天上显现对我说,神要我去格尼凡。”(79页)又说:“我作一些古怪的梦,预示我将来有十字架、逼迫和苦难。有一次在梦中看见一只兽在我旁边┅┅”(85页)又说“有一次我在梦中看见康伯,绑在一个极大的十字架上┅┅这事果然应验了。”(102页)又说,“我在梦中,看见主用两滴水来指示我┅┅”(108页)“我害了极重的病,在梦中几次看见慕司神甫逼迫我。我的主给我预先知道┅┅后来这些事也证实了。”(119页)“有一夜主在梦中指示我,主要将他所赐给我的女佣得洁净┅┅”(125页)她也相信异象:“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一个异象是关於我的┅┅”(92页)“到了乌斯林,我遇见了一位敬虔年老的神甫,他已经过了二十年顶孤单的生活,来对我提起一个关於我的异象。他在异象中看见一个女人,在一条漂在湖中的船上┅┅。”(106页) 

似乎盖恩夫人生活的指南,不是圣经的教导,乃是异梦和异象。   

        (13)盖恩夫人又能识透别人心中的光景,她说:“我看见我一天比一天像他(主),越过越认识别人的情形,不会错,又不能被欺┅┅”(125页)又说:“人从各处来,有近的、有远处来的,有的是僧人、神甫、有的是世人、有童女、妇人、寡妇。神使我能不加思索地叫他们都得著奇妙的满意。他们各人里面的情形,没有一样能在我面前隐藏。”(128页) 

 似乎盖恩夫人不注重传福音、救灵魂;乃注重“算命和看相”。   

        (14)盖恩夫人有多种特异功能与“恩赐”:她常听见主(?)的声音、她能说方言、又能说预言,并且自称都应验了。她更自称有辨别诸灵的恩赐,又多次为人医病,自己也得到神医。在此我们就不一一详述了。请问她超凡的能力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结论:
     我们并不完全否认异梦、异象,也不否定神迹奇事和圣灵的恩赐。然而,盖恩夫人的能力是出于神的吗?若要明白个究竟,我们必须探讨其根源。  

      盖恩夫人是个罗马天主教徒,他们否定因信称义。(并非我们对天主教有什么偏见,因神爱世人,包括异教徒与天主教徒在内。我们相信:就算一个人出生于天主教背景,只要他诚心悔改,相信主耶稣的救恩,也不无得救的可能。) 

     然而,盖恩夫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天主教徒:她拜圣婴耶稣的像、又敬拜玛利亚,并施行天主教藉以得救的圣礼,又向神甫认罪,更与天主教的领导阶层(主教、神甫、修女、修士、隐士等 — 即这异端的头目)来往密切,打成一片,完全认同。(其中虽有人反对她,但不是因著信仰分歧,乃是因著个人恩怨。)无疑盖恩夫人是个道地的天主教徒。              

      在她的自传中,从来没有记载过她信主得救的见证。她说:“在我的身上,有一次最大的转机,叫我能完全事奉神:就是因为有一天,有一位表兄(天主教徒),要到中国去传道,路过我们的家……家里的人,就谈到他是如何圣洁,爱神……我就非常受感动,甚至我在那一天哭了一日又一夜,心里十分难过。”(15页)这就是盖恩夫人生命中“最大的转机了”。在她身上,我们只见神迹奇事和修行苦练,却找不著任何悔改信主的凭据。她的一生是以“经历”为本,而不是以“圣经”为本。因此,我们认为:她不是个认识神的人。那么,她超凡的能力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主耶稣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七22-23)“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马太二四24)   

       可叹!如今在中国,盖恩夫人成了许多基督徒“心目中的偶像”。他们崇拜盖恩夫人,仿效她所谓的“属灵”和“圣洁”,甚至走火入魔,竟不知他们所爱戴的盖恩夫人,不是圣经中“信心伟人”的榜样(来 11章),乃是人自己所树立的一个“偶像”而已!  

弟兄姐妹们,圣经是我们信仰唯一的依据。无论何人,不管他多么“属灵敬虔”,我们都不可盲目崇拜;任何教训,不管它多么玄奥高深,我们都不可轻易接受。一切,我们都必须用圣经严谨的尺度来衡量,才不致于上当受骗。  

注:《馨香的没药》经由『江苏省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协会』出版。“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印刷。(95年) 

潘良佐(陈鸽)著(初稿 1998年)  

基甸拆毁了他父亲为巴力所筑的坛,结果引起了城里百姓的公愤,要把他治死。其实该死的不是拆毁偶像的基甸,乃是敬拜假神的老百姓,可见那是个何等的腐败、是非颠倒的时代(士师记6:25-30)。但愿今天我们拆毁“盖恩夫人”这偶像时,不要重蹈士师时代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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