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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三十一日 正确对待律法与福音而来的喜乐
2025-11-14 0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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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使他们在祷告我的殿中喜乐。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坛上必蒙悦纳。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赛56:7)

 成为基督徒,就是进入喜乐中:赦罪的喜乐,复活的喜乐,看见他人归向基督的喜乐。那你如何得着这样的喜乐呢?答案是:同时明白律法和福音。两者都是良善、圣洁、从神而来的,两者都关乎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但它们的功用却完全不同。律法要求的是完全的顺服,不仅是外在行为,更是「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6:5)。律法说:「行这些,你就必得活。」我们的反应通常是:试着靠自己的顺服让自己变得可被神接纳,但我们却失败了。

 福音却宣告:基督已经从心里完全遵守了律法。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而我们因着信祂就必得生命。我们之所以缺乏喜乐,是因为:我们把律法的标准降低,让它不再真的要求完全;我们也把福音的功用也降低,使得救恩看起来不那么大。你必须同时接受:律法的全然要求,福音的全然荣耀。在基督里,神对你的爱是无条件,并不可改变的。当你既对自己的罪感到震惊,又被神在基督里的爱震惊时,你就会充满喜乐,想与别人分享的喜乐。

思考问题:怎么样正确地看待律法与福音的关系,活出喜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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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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